第183章 第三个问题 (第5/5页)
关于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既然说了它本质上是个天使投资人,那自然没什么可多说的,无非就是觉得哪个项目有价值、有发展前景,就投哪个呗。
只不过与普通天使投资人略有些不一样的是,由于引导基金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因此除了上述那些因素外,如果你的项目具有区域经济的补充性和存在的必要性,它也一样会给你投。
当然,这只是引导基金在国外的用法,也是个极为基础的用法,在国内则是大不相同。
有些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华夏人的智慧,“中国特色”这四个字或许在许多国人的眼里,并不是一个很值得骄傲的词汇,但实际上,在许多寻常人看不到的地方,这四个字显露着令西方世界不安的威力——中国以短短几十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列强几百年的历程,并且可以成为蓝星上唯一可以跟阿美莉卡扳手腕的巨人,中间付出的努力和尝试,绝对不是你以为的那么一丁点而已。
所以,杨默之前在临邑县搞出来的那一套债务置换模式,本质上是用以物易物的形式去实现引导基金的部分作用,但它的目标,却并不是单一的企业或者项目。
也就是说……
他所设想的孵化对象,不是企业或项目,而是临邑县农村基层经济为主的县域经济!
事实上,这一类似手段在后世也常见于一些内陆县成立的引导基金,被当成整合产业资源,挖掘产业发展潜力的手段使将出来。
所以王一诺的担忧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没有错,他这种动作的确有代行天权的嫌疑。
但同样的,杨默也真的不担忧这顶大帽子会扣在自己头上。
原因很简单……
中国国内的引导基金虽然基本上都是以地方主管单位为主体,但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决定了他这个项目发起人,跟地方主管单位之间,天然存在着互补关系,双方缺一不可!
所以,这才是临邑县的领导为什么会在主观意愿上那么支持他的重要原因。
能进体制的没有笨蛋,即便当下还没有引导基金的说法,但略微相似的做法却有不少,否则你当人家真的看不出来这种债务置换模式的杀伤力?
当然,一切的前提还是要建立在杨默懂进退的基础上。
所以,你究竟是把自己当成了LP(有限合伙人)还是把自己定位成一个GP(普通合伙人),以及这中间的责任和义务怎么个界定法,就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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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删改了两版都没过,只能重发,先这样吧。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