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不一样的明朝 (第3/5页)
大女儿便想了个法子,决定硬抢,她们嫌打官司麻烦,那这位非亲生的哥哥指不定也嫌烦呢?
清官难断家务事,到时候县官大概也就和和稀泥。
于是她便带着自己丈夫,率领家中十余名随从。
来势汹汹地冲回朱家,盘上一批财物以后扬长而去。
接着二女儿再次回家,找到史氏纠缠哭诉表示姐姐都有了,她也必须得有,没有只给一个的道理。
丈夫死骨未寒,儿女却拉开争夺家产的大战。
史氏气急攻心,病倒在床,没三个月就随丈夫去了。
她死了以后,嗣子朱忠和两姐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争夺家产更加肆无忌惮,并且闹到三家人互殴的地步。
可对方有两家人,加上妹夫撑腰,敌众我寡。
朱忠干不过这两姐妹,只好一纸诉状将两个妹妹告上衙门,最后当地衙司判决三人平分。
这也是判定朱忠乃嗣子的原因,因为在宋朝只有嗣子,才是和亲女平分家产,否则遗产就全是亲儿子的。
若非嗣子,县官这么判是绝对没有依据的。
而朱忠因为和两个妹夫互殴,三人被各杖责七十。
伤好以后,朱忠不服气,直接把案卷上呈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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