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不一样的明朝 (第2/5页)
他虽然心里觉得父母和皇权,惹急了也可以反抗,不过他还是不留任何话柄地这般说了。
“只是你一个女儿家,如此的性子也不知是好事是坏事?你可知道,有些反抗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关于子女争夺继承权的案例,其实整个明代这样的官司可是有很多的,他在研究明代民事案卷就看到许多例。
虽然法律说是由男嗣继承的,可却有很多就算家中有男嗣的,依旧会出现争家夺产的例子。
成化元年农历十月,陕西一位富商朱成去世了。
朱成和史氏膝下有一子两女,其中两位女儿都已出嫁。
儿子朱忠是嗣子,这位史氏是朱成后娶的老婆。
两个女儿同她没有任何关系,乃是朱成的原配所生的。
他死了之后,朱成族长耆老便坐在一起开会,经过商讨以后,便说由其嗣子朱忠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那嗣子朱忠赚得盆满钵满,自然是心满意足的。
两位女儿一分未得,瞬间火冒三丈,认为她们才是父亲骨血,凭什么要给一个外人?
她们觉得族里不公平,所以准备把哥哥给告上衙门。
可打官司本来就耗钱耗力耗时,结果也许还不尽如意,毕竟律法上,官老爷不太可能偏向她们外嫁女儿。
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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