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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掌 荒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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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又是十年之期,许多小部落偶尔出现一名祭司,也不会派过来。部落里面没有祭司,就无法传承下去,也不知道这雪山到底是朝圣之地还是害人之地。”

不过有老榕树在,沈旭之也有意外的惊喜。密林中,召唤出树懒,这东西骑惯了还真是比骑马舒服些。虽然略有些颠簸,但在丛林里面趋避躲闪树木,还能保持高速。身子起伏之间带着一股奇特的韵律,坐久了习惯之后自然有一种舒适。

在森林里跑了两天。出了森林,是另外一处草原。不过天气比两天前要热上一些,青草茵茵,秋高气爽。草原上,老榕树也能召唤。直接召出草原上的麋鹿,众人坐在大麋鹿身上继续享受着风驰电掣的快意人生。

没想到这老货真还是有点用处。沈旭之对老榕树的评价略有改观。有用,有用就好。总比带着一堆废柴出来强吧,说起废柴。沈旭之不怀好意的看了老榕树一眼,看的老榕树一哆嗦,不知道自己哪里又惹这位小爷了。

第三天,小白狐狸终于睡醒。没有什么天地异象,只是身后多了一条尾巴。似乎还没有熟悉,怎么都收不回去。这种经验沈旭之有过,知道过几天,羊皮袍子自然能把尾巴收回去,也就任她去了。

羊皮袍子对麋鹿十分感兴趣,可惜麋鹿却极为怕小白狐狸。每当羊皮袍子跳到麋鹿头顶的时候。麋鹿都像是腿脚发软一般,跑的越来越慢。沈旭之无奈,只好把羊皮袍子揣在怀里,这样麋鹿才能跟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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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明珠劝说了半天,沈旭之才同意带着老榕树一同走。变成一个普通人?傻子一看也有鬼啊!伴读小书童吧。这样似乎还能说得过去,也符合自己少爷的身份。

可是沈旭之一看老榕树变身后的形象,心凉了半截。一个彪形大汉,身后还跟着四个妖魅至极的女人。浑身树叶子,遮不住春光外泄。这算是哪门子的伴读小书童?

这是怎么个说法?这老榕树,拍马屁都不会,就不知道兰明珠不在身边的时候带着这四个女人出来?石滩看的眼睛快要掉下来,看那样子,一口气咽不下去就得憋死。

老榕树身材魁梧,站在沈旭之身边,道:“这是我身上的四个树藤,也随我一同幻化,跟在祭司身边,也好有个人端茶倒水。”说完,开始有些得意,认为自己这事儿办的真是漂亮。

每天练功辛勤,苦练不辍。过了四五天,渐渐走到草原的边际。叶兰宇拿出地图,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大红点,说:“这里就是祭司大会的地方。在迟浪山脉最南端,是附近几个大部落集中之地,叫荒宇城。里面买卖人多。人口也多。城主是近处一个豪强,叫季亮。手下五千狼骑兵。就算是附近几个大部落,也都给季亮面子。

这荒宇城建筑在雪山之周,说来也怪,居然是围绕一座雪山而建。那座雪山被先贤大能用一处魂阵封印,不过最早的先贤的家族在岁月中逐渐凋敝,这才被季亮的父亲占了去。传到季亮手里,这人也有几分本事,非但没有衰败,反而更加兴盛起来。

五千狼骑兵,扫荡草原,威慑周边几个大部落,端得是威风煞气。

这是这处被封印的雪山倒是有来历,每十年,周边各大部落都要派祭司前往朝圣。各个族里面都有传说,且不是妄言。封印禁制每隔十年开启一次,不过据说这几百年来,没有一个祭司能活着出来。”

叶兰宇讲解道这里,沈旭之倒吸一口冷气,这次,真不知道九尾天澜白狐让自己当黎族的祭司是什么意思。但想想九尾天澜白狐的举动每每都有深意,少年郎也就不再多琢磨了。有时间去识海问问那只老狐狸,到底是怎么想的也就是了。

兰明珠面沉如水。女人啊……直到沈旭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兰明珠的小性子哄回去。从纳戒里面拿出五套衣服,都是天枢院的黑衣黑氅。老榕树身材魁梧至极,只有杨海波那种定制的衣服能穿上,没想到沈旭之在纳戒里面找了找,刘大先生居然还留了百十件这种衣服。

真是深谋远虑啊,少年郎一阵感慨,想着斯人已乘黄鹤去,心中微微黯然。

那四个藤女,真像是九尾天澜白狐说的那般,妖艳、妩媚。即使素面朝天也难掩国色天香,沈旭之真搞不懂一根树藤又不是什么娇艳的鲜花,怎么就长得这么祸国殃民呢?

不过藤女还算是听话,穿上衣服,垂手立在一边,真和侍女一般无二。

树族树人渐渐消失在密林中,分成无数个方向。沈旭之也懒得问老榕树最后这些树人怎么汇合,那些事儿和少年郎屁关系都没有。想着赶路。少年郎就想起来天枢院那黑色的大车。真是舒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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