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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得陇望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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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雪山木黄蜂和叶兰宇那不加以遮掩的眼神,沈旭之洋洋自得。心想,这要是刘大先生破境那天,老子用雪山木黄蜂把神殿那帮子狗日的法师都**

磨叨了这么久,老榕树终于跟族人交代完了事情,来到沈旭之身边,笑道:“祭司大人,我们这就上路吧。”

每一次老榕树说话,虽然低沉的有些嗡嗡作响,却很清晰。但沈旭之都有些恍惚的觉得自己肯定是听错了,这一次也没有例外。沈旭之回头瞠目结舌的看着老榕树,问:“啥?咱们一起走?”

“是啊,一这代的地貌我都熟悉,为了保护祭司大人的安全,族里现在实在没什么人手,只好我自己亲自出马了。要不该被人嘲笑我树人一族唯利是图,用得着了,把祭司大人供在天上,用不着就一脚踹开。”老榕树一边说,一边比划了个踹人的姿势。

“这个……你还是保护族人回丛林吧。我其实挺安全的。”沈旭之想要直接一点拒绝,却有些不好意思。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更何况老榕树这么憨厚老实的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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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老榕树忙了两天,把族里面的事物全都解决,兰明珠才来叫沈旭之。这次和一早一晚的修炼不同,沈旭之觉得自己浑身舒坦无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上官律抓了十二窝雪山木黄蜂,一窝上千只,再多上官律就不能控制。不过沈旭之也不着急,反正自己都变成了树人一族的祭司,以后回来找雪山木树人,捉几窝黄蜂,还不是跟使唤儿子一样?他能拒绝?他好意思拒绝?

使唤儿子,嗯就是这么个道理。

其实沈旭之这话说的已经很直接了,也不知道老榕树是不是没听懂,呵呵一笑说道:“没事儿,进了密林,那里就是我们树人的家了。里面没有任何人能伤害到我的族人。要不是为了那粒种子,我们才不会居住在森林的边缘,让那些野蛮凶残的人类攻击。”

“……”沈旭之嘴里有点苦,却又有点好奇,“一直忘了问你。你们要守护那粒种子,不会住在森林里面?住在最外围,这算什么?”

“没有我们一族在这里滋润着,这片草原早就变成荒漠了。”老榕树深情的看着面前的草原,有些动情的说道:“草原变成荒漠,那片沼泽也迟早会变成荒漠。穷奇不怕,我们树人是很难在荒漠中生存的。所以只能居住在最外围,守护这片密林。”

“狗日的,还说不是过河拆桥,拿了种子,撒腿就跑。”沈旭之心里腹诽着老榕树。

沈旭之见老榕树一直在糊里糊涂的说着话,便直言不讳的说道:“老榕树啊,咱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我有啥话就不和你兜圈子了。其实没有你,我很安全。那些人能图你们树族什么东西?图你这一身的树皮?”说完,用手在老榕树身上划拉两下,刮的手生疼。“我看不是吧,你们说破大天杀死了也就是一堆柴火,你们这一族里面还有什么了不起的宝贝?”

雪山木树人明显是一个小伙子,酷的很。不知道是不是跟常年生长在雪山上有关系,反正沈旭之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但这小伙子明显面冷心热,和上官律却相处甚欢,想来是上官律有求于人,自然用心应对。上官律在红尘里摸爬混打了多少年,穷过、富过、生过、死过。什么事儿没见过?想要着意讨好一个人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更何况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树族小伙子。

沈旭之见所有树人都开始陆陆续续散开,在树林中向南而去,知道树人一族搬迁终于开始了。和老榕树寒暄两句,沈旭之就要告辞去祭司大会的城市。没想到心中刚有这个念头,老榕树就叫过一个树族的小伙子,耳提面命,语重心长的交代了足足一根烟的时候。

沈旭之心中对老榕树很无奈,又不好直接不告而辞。怎么说自己也是树人一族的祭司不是。

蹲在地上抽烟,羊皮袍子在怀里还没有醒来的迹象,不过呼吸脉搏都很平稳,沈旭之也知道这也许是小白狐狸即将破境的一种表现吧,反正老狐狸都说没事儿了,自己虽然还是有些担心,却也如过眼云烟,想想罢了。

抽完一根烟,沈旭之又无聊的拉着兰明珠去看上官律弄回来的雪山木黄蜂。这些蜂子,各个比叶兰宇的木胡蜂还要大上一圈,纯白色,似乎全身都是寒霜一般。身后尾针一寸长,带着倒钩,看上去就阴狠无比。听上官介绍,这种雪山木黄蜂蛰一下,就算是三阶的荒兽也经受不住那股寒气。一阶的荒兽直接就会被冻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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