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乱陕西第十四章 治军 (第5/5页)
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如有违反者,一律按军法严惩,就算是我也必须遵守,否则按普通士兵一样军法处置,你等可有异议?”
众军士见阎王大当家都自领了军法,哪里还有异议,齐声道:“我等原守军规!如有违反,军法从事,绝无半句怨言!”
那六名抢劫农户的士兵此时跪在地上,见郑晓路自领了五十鞭,只觉得这样的大当家前所未见,顿时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只觉得跟着此人,真是不虚此生,赶紧膝行上前,哭道:“大当家,我等猪狗不如,害大当家受了鞭刑,愿领双倍鞭刑!”
郑晓路却不愿打他们,只道:“你等先前犯错,只因我号令不明,我已受了军法,此时还打你等做什么?”
那六人只是不依,定要挨打,人群中走出大梁,手拿马鞭,道:“你们原是我带出村的弟兄,我便不依军规,也打得!你们可愿受刑”
那六人将衣服一脱,齐声道:“愿受一百鞭!”
大梁和他们是老上下级关系,也不和他们六人客气,挥起马鞭,一阵乱打,那六人敢于顶撞郑晓路,倒端的是硬气之人,受了一百鞭,哼也不哼一声。郑晓路见他们硬气,笑道:“你们六位都是好汉,以后可要好好为我军效力!”
那六人齐齐谢过,道:“我等以后再也不敢违反军规!”
经过这么一闹腾,郑晓路的阎王军顿时变得军容肃整,村子里的村民有不少也看了这场作秀,便对阎王军深有好感,有些穷人大胆投了阎王军,统统被编进步兵队里。
郑晓路又叫人将军规抄写数份,派识字的军士到每个军营里去反复诵读,要求所有士兵烂熟于心。
当夜,郑佳忻拿着膏药,轻手轻脚地为郑晓路涂药,见他满背的血痕,郑佳忻忍不住叹道:“大哥,你受这许多苦楚也要造反,究竟何为?在四川当个太平商人,不是挺好吗?”
郑晓路痛得哼哼道:“你看这陕西,何等混乱,何等贫穷。不光这里,山西,河南,河北,山东……这整个中华,处处都已经如此糜烂,四川如何能免于难?”
“大哥作的一切,都是为了郑家!”郑晓路坦然道:“身处乱世,当有一振之力,否则何谈独善其身。”
郑佳忻轻轻摇了摇头,她虽然不懂得郑晓路那些道理,但她不会像郑佳怡一样置疑或者骂人,她的性子便是不喜与人争持的,尤其是郑晓路是郑家的当家人,他若要带着全家人造反,她就认为郑家的人理应跟着一起反,没啥好议的。更何况她已经是李家人了,对郑家的事,没资格插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