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节 挖干爹的墙角 (第2/5页)
“干妈,很明显的,您的精力太过旺盛。仅仅是做一个家庭主妇未免太屈才了,您只需要请一个擅长理家、管理厨房的佣人就行了。您不是和干爹一起办过报纸吗?为什么不另起炉灶,自己也干出一番事业?”苏菲说道。
嗯。这其实是她早就想过的了,只是没有什么人选,朱梅早年干过记者,而且又和金镛一起为《明报》打拼,称呼一声‘女强人’绝对不为过。这么一个现成的人才。放到厨房里确实可惜。而且将来就算和金镛离婚,她也有自己的事业可以寄托。
事业?
朱梅的眼神有些迷惘了,她的青年时代,是妇女们刚刚走出家门的时代,成为一个记者对一个女人来说,也是要承受一定压力的。尔后就是那段艰苦的创业时期。曾经的雄心万丈,都化作了绕骨柔情消磨在厨房里……事业,这个词消失在她的词海里很久了。久得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向往的事业是什么。
“干妈,有没有兴趣干出版业?”苏菲问道。
“出版?”朱梅反问。
“当然了。做生不如做熟,您在这方面有很多人脉关系,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嘛。难道您还想去《明报》?”苏菲问道。
“为什么不能去《明报》?”朱梅故意问道。
“您去《明报》工作,干得再好。那也是给干爹打工,成绩是干爹的。只有另起炉灶,才能够证明您的成功!”苏菲说道。
“可要从头干起那是需要很大一笔资金的。”朱梅微微皱眉。
“资金我可以提供,而且我也可以成为您旗下的第一名作家。我们母女同心,其利断金!”苏菲做了一个更像是乘风破浪的手势。
“你这孩子,还真会逗人开心。”朱梅笑着摇摇头。
“干妈,我可不是逗您开始,几百万的投资我还是拿得出来的,只是我不懂得管理、发行什么的,不过这些问题您完全可以搞定,再签上几本畅销书的作者,还担心出版社不红火?而且我觉得完全可以办一本漫画杂志,我们一起去赚日本人的钱,省得他们老用漫画赚咱们香港人的钱!”苏菲的模样大有要一雪国耻的意思。
说‘咱们香港人’倒也没错,虽然她是出生在美国没错,但她也是拥有香港人身份的,在香港,拥有双重国籍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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