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所谓知己 (第4/5页)
涂改剂这玩意,是赶考的学子们捣鼓出来的,穆谌从没上过考场,所以没听说过。现在得到此物,忙携书回府,叫书房小厮如法炮制,自己再将新作题上,果然盖住了。
自此之后,庾非这个不起眼的小个子算是打入了穆谌的朋友圈。几次交谈下来,穆谌发现,世上再没有比庾非更懂得欣赏他的人了,他随口吟出一句新诗,庾非满眼崇拜;他对着高山长啸,以发泄怀才不遇的忿懑,庾非感动落泪;他酒醉呢喃,庾非竟然守着记下他恍惚间说出的警世名言!
不出三月,庾非被穆谌引为平生知己,然后……然后……他发现庾非其实是个女人,虽然长得不咋的,出身也有些不堪,可,“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呀最难觅。”
就这样,出身不可说、相貌不可论、嫁妆不可观的庾非,嫁进了襄侯府为侧妻。并在婚后的数年中,一直保持盛宠不衰的势头,虽非正妻,却有相当的话语权。
你道为何?知己啊,知己的能量是不可估量的,它超越了年龄和相貌的局限。自认才高八斗却又怀才不遇的穆谌,最需要的,不是鲜嫩的肉体,而是赞美、鼓励和崇拜,即知己给予的麻醉快感。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如今且说庾嫣,又一次在自己的小客厅中接待了姑母庾非,听她灌输若干认养容悦儿子的好处。似乎,她不抢到这个儿子,以后在王府中就会无法立足,下半辈子定会一无所有、混得无比凄惨。
送走姑母,庾嫣坐在自己房里发呆,乳娘陆氏给她斟上一杯蜜露,劝着说:“不是奴婢多口,五姑奶奶的话信不得。她出嫁的时候满肚子怨恨,恨老家主不给她亲娘提位分,恨老家主给她的嫁妆少,以为嫁进宗室侯府做侧妻多了不得,府里人人都该趋奉她,结果白闹腾一场,以后几乎不跟娘家走动。那时王妃还没出生呢,所以不知道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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