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千年后 第378节 (第5/5页)
而这第三次,便是急流勇退、明哲保身——宁可回国做一点小生意,也不能以个人身份,掺和到数个国家的激烈博弈之间。
虽然那样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收益,但更大的可能是粉身碎骨……或是干脆被人暗杀。
亚瑟将自己十年来挣到的全部资金,都砸在了“橡胶”这一行业的开拓和准备上,甚至为此而卖掉了自己名下的一处矿产和一家拍卖所……除却一家剧院和十几家餐馆外,这是他全部的产业。
这在当时,甚至能够算得上是“法兰克每年愚蠢投资行为前十精选”——因为当时橡胶刚在欧洲出现,主要功能是用于制造防水雨靴和防水布。
这自然有其价值,但它值钱吗?
并不。
所以当时的亚瑟一度被人嘲笑。人们将其视为是亚瑟想一夜暴富想疯了,或者是在过去的几次赌博中上了头,才会变卖家产进行这种赌命一样的投资生意。
——他以为自己不会赌输吗?
但其实,亚瑟远比其他人要更为冷静。
因为发现橡胶的那个人,就是亚瑟手下的植物学者。
他在新大陆发现了橡胶树——这种树的切口中会淌出一种白色的乳状液体,遇到空气就会发硬变黑。
当地的土著人会用整片的这种树胶做成防水的靴子,烟熏之后看起来像是皮革一样。而那位植物学者,因为领域所限没能发现将白色的胶乳长时间稳定在液态的技术,而胶乳非常容易自然凝结,运入欧洲的橡胶都是用土法制成了瓶或是球型的黑色固体胶。
所以法兰克人更多的是将胶乳涂在帆布上——将帆布运到美洲,进行放水处理之后再运回来,这样制成的防水布的成本,比用牛肠衣不知道低了多少。
在当时的法兰克,橡胶只属于一种牛肠衣的廉价使用的替代产品……就算拿到了所有防水布的销售权,又能挣几个钱?
与一座铅矿相比,恐怕连零头也挣不到。更不用说他之前贩卖狮鹫、骏鹰之类的珍奇物种的利润了——要知道他的这座铅矿,便是用一公一母两头狮鹫换的。
之所以他会做出如此大胆的投资,是因为他与罗伦斯会长私交甚好。
因为他的手下第一个发现了橡胶,与他相熟的跨国商联的罗伦斯会长便前来牵线,为莱昂纳多购买大量的橡胶。而亚瑟便是从中趁机得知了一些内部情报,意识到了橡胶之中可能会藏有巨大的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