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恶毒假千金(14) (第5/5页)
黎晴从床上爬起来神秘兮兮地道:“这在爸爸那里都不算什么事,比这严重多了。”
居然用到严重这个词,那肯定是已经触及到了法律边缘了。
偷税漏税不至于,就算被稽查到,直接去税务局补上就行。
“该不会真的是挪用公款吧?”
黎晴打了个响指,“听说八千万。”
“八千万?那子公司干什么的?账上居然还有不老少钱,看起来效益不错啊。”
黎晴摆了摆手,“别提了,那公司年年靠总部这边接济呢,这边刚打了一个亿过去,黎彦辰就搞走了八千万说是去投资他朋友开发的一个音游。”
“这年头音游还有市场?不是乙游的天下吗?”
黎晴耸耸肩:“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呢。”
“那子公司那边的账怎么办?”
“爸爸掏自己的钱补上咯,谁让捅出篓子的是他亲儿子。”
卢长青嘴角咧开,“挺好的,再多坑几次爹,这样你在总部这边也能轻松一点。”
黎晴也是这样想的,然而开心还没半个月,噩耗来了,黎家要跟顾家联姻,顾家不要那个告亲妈的养女,只要黎晴这个淑女名声在外的亲女儿。
联姻对象是顾谦,上辈子跟原身黎绵绵联姻的那位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二世祖。
由于主线剧情现在崩的面目全非,卢长青全然把联姻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剧情里黎绵绵自己在国外玩的就花,所以面对自己花花公子未婚夫并没有多大的意见,大不了结婚后大家各玩各的,谁也不耽误谁,可现在换作黎晴是万万不行的,黎谦就是个火坑,跳下去不死都得脱层皮。
卢长青对这种小说里强制联姻情节不尊重不太理解不接受,身为一名法学专业的从业者,她十分郑重地告诉黎家夫妻:“爸妈,我们国家宪法有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什么是婚姻自由权,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依法缔结和解除婚姻关系,有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自由,你们现在搞的包办婚姻和强制婚姻那都是违法的。”
黎父:……
死丫头,合着学法就是为了送自己亲妈吃牢饭,让他这个养父吃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