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第二十条 (第4/5页)
最近杀人杀得有些多,忘了这不是在海上,好歹也是个有法制约束的城市。
起码表面上是有的!
只是大喇嘛是为了保护高宁而杀的人,甄鑫下意识就把这事给忽略了。虽然若是自己当时在高宁身边,也必定会出手杀人,可是毕竟跟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
但是,这凶案发生在天海阁里,若要追究,作为大掌柜的自己是无论如何是躲避不掉的。
“这个,该算是正当防卫吧?”甄鑫不确定地问道。
“正当防卫?什么意思?”李显与孙掌柜同时问道。
古代没有正当防卫的概念吗?
好像后世这个概念也不太清楚……
哦,有个第二十条!
“就是,比如你要杀我,我为了保护自己,结果一不小心把你给杀死了,这个就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吧?”
李显与孙掌柜一起摇着头。
“我要杀你,你可以反抗,但不能杀我。你把我杀了,就得偿命。”李显说道。
孙掌柜补充道:“你可以把他抓捕送官,但不能自己将他杀死。如果是衙役追捕犯人,犯人持械抵抗拒捕被杀,无罪。”
甄鑫咝地抽了口冷气。
意思是反抗时还得掌控好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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