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大手笔的贺礼 (第4/5页)
沈泽很佩服自己的大手笔!
…………
时间倒退到三天前,知府衙门后衙内。
徐锦帆正在和自家的一个仆役说着话。
“打听清楚了?”
“回公子,打听清楚了,就是这个叫沈泽的小子干的。”
“他娘的,这小子上次敢跟我争醉云楼的清倌人,那时只是抄了他的家,革了他的功名,没弄死他,就便宜他了。他竟然还敢阴本少爷,害得本少爷到现在被人笑话不举,真是气死我啦。他娘的,这次我一定要弄死他,狗一样的东西,也敢跟我争女人。”
徐锦帆抬头对那仆役说:“你不是整天自吹什么青州城内的那些城狐社鼠、黑~道打行的人都认识嘛,给你二百两银子,给我找人把他弄死了!嗯,不,给我把他绑了,弄到城外,找个隐秘点的地方,我要亲手弄死他!不亲手弄死他,实在难消我心头之恨!”
那仆役有些迟疑道:“这事儿是不是要跟老爷说声?”
“不用,现在爹爹为了那两包药生气,见了我就骂,吓得我都不敢见他。这要再在他面前提这事儿,不是找骂吗?姓沈的那小子现在只是一个没功名的白身,弄死就弄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赶紧的,支了银子,快去办吧!”
徐锦帆很气愤,那天在画舫上见到沈泽跟高盈在一起,而且还很亲密的样子,他就很气愤。这胭脂烈马,岂是你小小一个革了功名的臭穷酸书生能骑的?起码也要像我这种博陆斗牌、走马射箭、挝鼓唱曲、拨阮投壶,样样来得的纨绔才子,才有资格骑。
从云门诗会回来后,徐锦帆想起自己审问那个天下鲜酒楼的迎客小二时,那迎客小二说得那个给他那两包药的药店伙计的相貌模样,不由得起了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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