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五二章 共同敌人 (第5/5页)
“东番岛上的鹿皮及土产贸易,你们可以继续开展下去,其中你们所占的份额,由你们与郑芝龙共同商定。
“同时,朕也愿意遵守大明与你们之前的约定,特许你们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大明继续扩大贸易,不过贸易的对象目前仅限于我大明的南洋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商船商民,在我大明南洋公司引领之下,可以停泊广州市舶司指定之通商口岸,但凡停靠一日,则需交一日之市舶司所定江海关税!”
崇祯皇帝这番话说完,毕德诺也好,康迪纽斯也好,都是面露喜色。
虽然在大员的问题上,荷兰东印度公司仍然有不同的想法,但是在与大明朝直接贸易的问题上,崇祯皇帝的说法,却是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在此之前,荷兰人的商船连澎湖都不允许停靠,更别说停靠到广州港了。
最重要的还是贸易的规模,单纯说这一次与南洋公司在澎湖的交易,就达到了十万两白银的规模。
今后若是与大明朝的关系顺畅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方的贸易又该是一个什么样的规模啊!
那么,这算不算是敲开了这个东方大帝国的贸易大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