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我最喜欢这种事情了 (第3/5页)
从小到大我就没怕过打架!我身后可是一直都站着王法的!
在地球的时候,林森是班上老师的重点照顾对象,学习好的他是老师们的奖金和业绩,后来上了高中之后就更是如此了,高中学校旁边就是警察局,校长是人大代表,在市里除了书记根本就不用理会别人,周围的小混混敢在学校附近逗留十分钟就要进局子里,再加上学校的名声吸引了众多二代们的进入,在学校一直都是成绩前三的林森从没受过欺负。
大学的时候就有点遗憾了,林森的大学不是什么清华北大,是造武器的,和造原子弹的一个级别的学校,虽然不是最厉害的中国一流名校中央党校,但也能算是二流的了吧,起码没有小混混敢进去打人,门口就有持枪的警卫。
有时候林森就蛋疼的和同事商讨起在外面挨打的可能,想想新一代战斗机引擎因为制造者在街上乱逛的时候被小混混暴打一顿,然后胎死腹中,也是蛮搞笑的。
到这个世界之后,林森就只抱上了魏国的大腿,不管林森怎么逃避魏国那边的麻烦,却始终都是魏国的官员和英雄,你们这帮人敢在黑掉抽筋之后打我的话?
呵呵……
“砰!”
航海者协会的大门被猛地推开了,林森等人都回头过去,就看见一个一脸兴奋的端着机枪和子弹皮带的超级平板少女闯了进来。
这少女林森认识,就是不明白她这么高兴是怎么了。
”老大!我们的船被条子包围了!他们要上去抓人!“
此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用脑子想我都知道我肯定是触发神摔了,不过我此时想的不是坑爹的神摔,而是少女你为什么如此兴奋?为什么我会惹上警察?
错的肯定不是我!
想到这里,林森终于清醒了,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正枕在卡娜的大腿上,而卡娜丝毫不在意这种事情,继续抱着木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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