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我就是警察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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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丢了,能不能借你的手机打个电话?”
“你想打给谁,我给你拨号!”
“我可能犯事儿了,想打110投案自首!”
二句简单的对话过后,林微再一次被彻底打败了。
进门后二人间的对立情绪很明显,但她既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向对方出示任何证件,她想不明白井然凭什么笃定自己就是来前抓他的警察。
从犯人的角度来说,投案自首在法院量刑时会从轻从缓,如果确认逃跑无望,投案自首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从警察的角度来看,成功抓获一名逃犯与接受一名逃犯投案自首在贡献上更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这次,林微带了二名同事不远千里一路追过来并在这病房前值守了一天一夜,本以为这次可以满载而归,这样她就可以再一次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很明显对方的选择超出她的意料之外。
“投案自首”四个字对方说出来多容易?
却瞬间让她与同事们数天来辛苦的工作变得毫无意义。
她并不自私,也并不一定要将谁置于死地。
入警队以来,她一直以维护法律与正义为己任,身为警察,她各式各样的坏人见得多了,最讨厌的就是那些自持头脑聪明却从来只把智慧运用来违法犯罪的家伙。
今天她没有穿警服上场,也没有率先出示执法证件,那么在法理上对方既然抢先说出了“投案自首”四个字,那这个结果无疑就成立。
更让她窝火是对方的态度,对方既然笃定她是警察却不说破,还假猩猩地要借手机投案,这一切就像存心在戏耍她一般。
每个人都有脾气,如果她是法官面对井然这种可恶行为非但不会为他减刑还要重判,但法律就是法律,投案自首能很大程度上获得减刑不以她的意志而改变,按照刑警的办案程序,嫌犯既然说出自首二字,她就只能如实将这项内容写入笔录。
她心有不甘,最终却只能咬牙说出五个字:
“我就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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