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原来是他 (第2/5页)
向南认出了他,是因为这屏幕上所有的人他都调查过,所以对这孙峰有印象,而我认识他,则是因为我和这家伙算是认识。
我之所以说和他认识,并不是说我与他是朋友,而是知道他是我们学校的,而且比我们要大上一级,是文学系的。
这家伙被我打过,准确来说是被我和土匪他们群殴过。
说起来这件事情也是因为薛茹,薛茹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美女,她的追求者到底有多少我想大家也见识过,这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图像便是最好的说明,正巧,这孙峰也是薛茹众多追求者中的一员,而且这家伙是个奇葩。
记得那是大半年前寒假刚过不久,学校上课还不到一个月,那时候天气还很寒冷,这家伙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又或者是读书脑子读傻了,居然在天寒地冻的情况下只穿了一条短裤,在女生宿舍门前将好几百只蜡烛点燃摆成心形,当众向薛茹表白,这还不算奇葩的,奇葩的是这家伙居然还自己写了一首相当猥琐的情诗,用着一个喇叭在大庭广众之下朗读,听的周围那些学生恶心的,有好多人当场就想冲上去揍他。
薛茹是什么人?上次在病房与我发生冲突都足以说明这个丫头其实挺厉害的,当场便提着一桶冰水从宿舍出来,给这个家伙从头到脚淋了一遍,并在说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后扬长而去。
孙峰表白失败是在情理之中,加上他的**被遭到如此的糟蹋与摧残,当天晚上便被送去了医院,足足在医院打了一个多星期的点滴才回到学校。
因为这件事情,薛茹周围的众多追求者早已经看不惯孙峰,其中一个混子便是土匪的兄弟,在孙峰回来之后,这个混子便找到了土匪,想让他帮忙狠狠的将孙峰揍一顿,土匪这家伙仗义,当场便答应了下来。
恰巧遇上那天我们宿舍的几个都挺无聊的,所以也打算跟着土匪一起去打点便宜架,我记得我那天就是提着一根棒球棍,而且还狠狠的在这家伙身上抽了一棍,得!这家伙刚从医院回来,便又被我们打到医院了,当时这件事情还惊动了学校,还好那个混子挺义气,将一切事情都担了下来,我和土匪他们也只是受到了一个小小的口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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