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章,咱就是传说中的......
这家伙住在一个非常普通非常普通的城市小公寓6楼605号门房。
其实物业如果舍得把这个已经三十多岁的老楼房修缮一下,再贴上几块金砖什么的话,在第二天家里被小贼光顾之前,这家伙也勉强算一个土豪金了。
虽然说这家伙是个地地道道的普通打工仔,为一个有年轻漂亮的女儿的饭馆老板打下手,走在路上没人认识,顶着一张虽然非常帅气但是却是整天穿着饭馆服务员的大红色衣服,人生目标是估计是成为饭馆掌勺的,然后迎娶饭馆老板女儿,走上成为新一代脑袋大脖子粗的大款道路,除此之外毫无特色——这就是咱们的主角同志了。
但是怎么一把全名叫起来就那么不对劲儿呢?
突然,被扯耳朵这件事似乎很是令人熟悉。
“普通仁!!!”
“诶诶诶!来了来了!再等一会儿不就行了?催啥催!”
没错,刚才被叫的好男人就是咱,咱就是普通仁。
应该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来着。
大概......
“你还愣着干啥啊!?快点把面条端到二桌上去,别让人客人等急了!”
不用抬头普通仁也知道,这是饭馆老板家的闺女,这二货妹子的声线,他实在是太熟了。
为啥?
就不告诉你们,咋滴?
“好好好,咱明白了!”
言归正传。
那么就介绍一下:
这家伙姓普,从那个在还没出生就把他和他老妈丢下、不知道蹦哒到哪儿去的、非常不负责任的老爹那里继承来的姓氏,还有就是通仁的名字。
本来嘛,是一个特别好的名字来着,通仁通仁,通晓仁义嘛~
就和名字一样,这家伙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虽然包括我在内的群众演员们都不会相信这件事,但是设定就是设定,这是改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