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已诏》 (第2/5页)
我其实是个写书很慢的人,四千字的更新要写個五六个小时,然后会放空大脑,网上冲浪一下,看看本子,过个几个小时变成读者的状态,再回来审文修改,两章通常要七个小时左右才能写出来。
一周目的时候,基本都是这样的。
我写书会代入角色,代入的很深,在脑海里与他们同步,看到那个世界发生的一切,经历角色经历的一切,然后再去把他传达出来,尽自己所能去写好,去雕琢一下每一句段落,=。
我不敢自诩有什么文笔,但发出来的章节必须是能让我觉得“尽力了”才行。
所以上周目其实写出过几章我很满意的章节,比如盖伦那章,又比如衬衬那章。
我写盖伦那章时在脑海里过完了他的一生,敲键盘时甚至掉了点小珍珠,写完后也得到了很多读者的表扬,看来确实写得还不错。
但这周目不一样,为了和更新妥协,我写得并不能让自己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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