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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渡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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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已经来不及,莫卧尔的游骑兵肯定已经发现他们。明军士兵纷纷吞咽唾沫,他们感觉自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我只是想看看莫卧尔的三千骑兵想干什么而已,不用这样子。”许进臣眼睛看了周边一圈,满眼里只有平坦的土地,连个小山丘都没有,荒芜的土地似乎在无声地嘲笑他投机取巧的企图。

“看哪!”侦骑的眼光很好,他们看到了千米开外影影绰绰的人群,许进臣连忙掏出望远镜看过去,然后,他在火光中看到了两面熟悉的旗帜:龙旗。看不清龙旗上的小标识没关系,他可以肯定是赵思远和徐四海,因为蒙奇只有五面龙旗,分属四个旅和统帅部。

“他们比我还惨哪!”许进臣的心里平衡了,然后畅快了。

“也许,莫卧尔的游骑兵没有发现我们。”一个营官不太自然地说。

进臣旅的老兵重整甲胄只花了七八分钟,新兵们很多连衣服都没有穿好,老兵们只好转身帮助这些新兵蛋子,如果不是战时状态,这些穿衣服也这么慢的窝囊废肯定被他们暴打脚踏一百遍了。

明军的靴子是新兵们最难习惯的,这年头,士兵打仗最怕的不是敌人的刀枪剑戟,他们怕烂脚,受伤的士兵还可以治好,烂脚了,再强行行军作战一段时间,说不定一双脚也毁掉了,烂脚还可能让他们在行军中掉队,或者来不急撤离。烂脚据说不仅有卫生问题,也有营养问题,士兵们不懂那么多,但是,明军配发的标准战靴保护了他们的脚,透气,舒适,而且士兵们被强行灌输经常脚的理念,所以,明军士兵的行军障碍又少了一个。但新军们是不能适应战靴的,习惯了妈妈做的“千层底”,他们也就习惯了布鞋的方便,即使是明国的世家子弟,他们的鞋子也不过是材质上的差别,总的说,样式和布鞋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所以,即使是世家子弟,要“征服”牛皮呢绒山藤之类东西拼装的战靴也不是容易的事情,更不用说他们不习惯的长的离谱的鞋带。

新兵的拖累让军队重新整队多花了至少二十分钟,不过,他们还是准备好了,子弹上膛,刺刀擦的锃亮,一个个腰杆挺直,雄赳赳气昂昂。

“急行军!”许进臣大声说,然后用口哨吹响步伐的节奏,直到士兵们终于跟上节奏,他才将口哨停下来。

八百多名士兵的步伐虽然不完全一致,但其中的不协调正好混入节奏当中,那种凝滞的艰涩,让人不知不觉想起垫在户枢下的软皮,坚韧有力。

“前面是两个旅啊。”许进臣摇摇头,“如果不救他们,蒙奇明军的旗帜就倒塌了,就算我们回去,剩下那么点人怎么抗击莫卧尔人的追击?”

徐四海的军队已经和赵思远的军队汇合在一起,并不是他好心地要援救自己的朋友,而是因为他也逃不掉了,只好想法联合在一起,两个旅现在差不多有三千人。奥朗则布的骑兵还没有发起冲击,如果不是这三千骑兵虎视眈眈,徐四海早就在情况不妙的情况下逃跑了,他怕逃跑路上被骑兵追上。

队列冲锋要求每分钟一百步(高要求),但急行军的情况下,士兵每分钟超过了一百五十步,前者是快步,后者已经是慢跑。

侦骑走在队伍的前头,他们仔细辨认路上的马蹄印,许进臣jǐng告他们,“如果这次出了差错,七个侦骑抽签杀一人。”在后面密集脚步声的催促下,七个侦骑不得不两人一组地指路,他们飞奔在队伍的前面,辨认好了打出手势,让后面的侦骑跑到前面去,自己在原地仔细确认。

从进臣旅到四王子的营地二十里,进臣旅只用了一个半小时就跑完全程,在远远看见莫卧尔营地的时候,他们将步伐停下来,列出战斗队形。

许进臣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眼前的莫卧尔大营比他想象中的大太多了,徐四海的侦骑只看到四王子的本部兵马,但许进臣在这个方向看到了更多兵马。

四王子的军队撤退的也很匆忙,他的军队只带回三万五千人使用的帐篷,第三次南亚战争,他从西部边疆带回来五万人,战损了一万,他的军队还有四万,现在,他又会合了大约三万溃兵,这就是许进臣眼前莫卧尔大军的真实数量,足够用唾沫把他的八百人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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