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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印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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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为自己的财产,除留下归自己直接支配的土地外,大部分土地作为军事采

邑分封给突厥和阿富汗贵族以及改信伊斯兰教的印度贵族。这种军事采邑叫

作“伊克塔”,起初领有者只能终身享用封地上的租税,领有者死后封地归

还素丹,14世纪后期伊克塔变成贵族的世袭领地。此外还有伊斯兰教阿訇的

世袭领地(“伊纳姆”)和清真寺的土地(“瓦克夫”)。国内这些土地的

TJ是不会的,但最近真的写的很糟糕,简直是没话找话,什么感觉都没有.发点资料上来,这是国产的世界通史印度中世纪版,有兴趣可看看.

德里素丹国家

印度封建社会的发展1206年,廓尔王朝的总督、奴隶出身的突厥人

库尔布·乌丁·伊巴克自立为素丹,统治以德里为中心的广大地区,史称奴

隶王朝(1206~1290年)。此后三百多年,更换了五个王朝,国王均称为素

比重不大,但领有者的支配权不受任何限制。封建国家向公社农民征收实物

租税,旱地约为收获量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有灌溉设备的水田达三分之

二。在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的地区,开始征收货币租税。国家往往采取包税制,

由承包人向农民征收。农民除交纳租税外,还必须无偿地服各种劳役,或者

用手工业品交纳代役租。

丹,历史上称之为德里素丹国家(1206~1526年)。它的上层统治者都出身

于突厥、阿富汗等地。这些外来的伊斯兰教封建主位居国家的高官显职,当

地的印度教封建主受到排挤,只能充当乡村小吏和税吏。德里素丹从中亚、

阿富汗、伊朗招募雇佣兵,作为统治的工具。

德里素丹统治时期,北印度的封建制度有很大的变化。素丹视全国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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