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八〇章 查无实证 (第2/5页)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当事负责掌嘴的婆子既然在军中做过事,便与三军主帅沈溪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其提供的证词便不可全信。总的来说,就是到此时仍旧“查无实证”。
三法司承担着主要调查任务,连三法司都拿不到有用的证据,兵部和吏部的人也很难查出个结果,但市井间已经刮起一阵风声,涉及案发当日沈溪行程问题。
所有证据都表明,沈溪当日并不在府衙内,因为民夫和那些在街头执勤的府县衙役可以证明,沈溪长时间都在城头巡查,滞留府衙的时间很短。
大明律法虽漏洞百出,也存在以权谋私的情况,但却绝对保护沈溪这样“当权者”的利益。
一个正二品挂兵部尚书衔的左都御史领兵,又是统辖两省的封疆大吏,目前还监管六省兵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定罪,大明朝廷恐怕将失去公信力。
按照三法司、兵部和吏部调查人员的意见,此案已基本确定为“查无实证”,准备不了了之。
但朝廷派来调查此案的锦衣卫镇抚江栎唯,却明显不想让沈溪安生,如果“查无实证”,听起来没法定罪,却不能说这案子没有发生过,对沈溪的声名依然有一定影响,但说到底沈溪没有被扳倒,他胸中一口恶气发泄不来来,于是跟高集暗中策划,怎么才能将这案子办成铁案。
高集邀请江栎唯到知府衙门做客后,两方建立起了联系,来往甚密。
这天府衙后院书房,高集和江栎唯又凑在一起密谋。
“……高知府,现在姓沈的是否做过案子,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得找人证明,他以前犯过类似的罪行,在地方强抢民女。如果此案能定下,即便你儿媳的案子没法坐实,姓沈的罪名也能定下来……如果没有,朝堂诸公可不会轻易信你!”江栎唯向高集说道。
在此之前,高集为拉拢江栎唯,已送去上千两银子,这些银子基本都是“沈溪案”发生后,高集收受地方官绅贿赂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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