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四章 刺杀 (第3/5页)
至于另外一个想不通的问题,则是附带的,雇主要求他必须使用巴雷特xm109型狙击步枪这个最先进的破甲武器,将六发he子弹送入到这个普通青年脑袋中。
其实只要一发子弹,任何长在血肉之躯上的脑袋,都是变成一团肉末的份儿。所以,约翰准备将剩下的五发子弹送入到他的身体中,让他彻底变成一堆肉泥。
一切都是那么顺利!
就在约翰扣动扳机的一刹那间,突然看见坐在台阶上看书的清秀青年抬起头来,对他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就算是傻瓜,也知道目标发现了他这个狙击手。
约翰心头尽管有一丝没有任何由来的恐惧,但却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同时将耳朵树了起来,倾听四周的动静。
除了微风吹拂的声音和远处传来的江涛声,一切和平日没有任何两样。
一团火焰从狙击步枪的枪口喷出,就算是陆渊坐在装甲防弹车中,都无法阻挡这颗高爆子弹的狙击,没有任何幸存的机会。
砰!砰!砰!
在不到半秒的时间内,约翰就射出了弹夹中的六颗子弹,跟着双手一抓,掏出腰间的两把手枪,猛然转过身去,准备将枪口对准门口。
就在转身的一刹那间,却一下静止下来,不可思议地望着窗户外空荡荡的操场,对面尽头的青年依然姿势不变地埋头苦读。
六发足以穿透五毫米钢板的高爆穿甲弹,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消逝在空中,好似根本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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