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商队 (第3/5页)
不过在大宅门里头他好歹学会了断文识字,还学了一些武艺,待到了十几岁的时候,老爷亡故,郑魁就与母亲一同被主母赶出了家门,无依无靠,只有自谋生路。后来他有幸结识了几个差不多年岁的同伴,并结拜为异姓的兄弟,他们为了出人头地,干过走镖、护院也当过斩魔人猎杀过妖兽魔怪,这个过程中他们与生活在百万蛮荒大山中的山蛮土著打过一些交道,还渐渐的取得了对方几个寨子的信任。
他们也看出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便凑钱拉起了一支商队,将山外的布匹、铁器、食盐等货物运入原始蛮荒的群山之中,交换山蛮人的草药、木材、皮毛或是珍禽异兽,再贩运到南方一些大城市,倒是被他们在几十年里积累下了一笔不小的财富,也让他们能够迁来族人,聚居在一起。逐渐在当地扎下了根,并开枝散叶。慢慢壮大了起来。
不过这么多年来,郑魁的几位结义兄弟或死或残。只剩下他与另两位老兄弟还能带队奔走。毕竟百万蛮荒大山之中处处危机四伏,随便被一只毒虫叮一口,就可能要了性命,更别提那些可怕的野兽魔怪,全是那种在其他地方早就灭绝了的洪荒凶兽。
老一辈的人逐渐凋零,为了维持他们这支倾注了一生心血的商行继续发展和壮大,兄弟几人就从族人当中挑选年轻的后辈来继承他们的事业。可惜他们大多出身社会底层,族人也都是些穷苦人家,底蕴明显不足。即使经过了这几十年的发展,可堪重用的子弟也并不多。
就拿这支队伍中的那些年轻伙计来说,他们都可以算是郑魁的子侄,可除了刚才的假小子,一个女孩子,为人勤奋、好学、很有心气劲儿,做事也精细,让郑魁极为满意。而其他那些就远远比不上她,这一路上也不知闹出过多少乱子。要不是队伍中有几名长年跟随郑魁贩运货物的伙计帮衬指点,这些小子可能早就闯出大祸,商队也不可能走到这里了。
“哼,这样炎热的天气。那些骡马是吃力了一些,可他们比这些牲口都不如,动不动就喊苦喊累。找着借口想要休息,真是妄为男儿。还不如露洁那丫头,看来是大哥他们对这些族人实在太好了。竟然这点苦都吃不了。”郑魁越想越气闷。
他很清楚,刚才假小子过来请求休息,压根就不是她本人的意思,而是被那些小子撺掇来的,那些小子也知道郑魁对他们的表现很不满,有什么事就把假小子推出来。假小子在这群年轻人中颇有些威信,只是她总以大姐自居,对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很是照顾,所以经常傻乎乎被利用。
“唉,那丫头还是太年轻太稚嫩了,不过性子倒是和大哥一个样,以后可以继承大哥的衣钵……”郑魁显然十分的看重假小子,想想也是,假小子打前年起就随着他深入过蛮荒群山,贩运当地的特产。她做事认真,又肯用心的学,也不怕吃苦,才这么两年工夫,对商队的管理,赶路时的行止安全,还有验看货品,与山蛮土人或是商贩打交道,她都有了相当的经验,这些个初出茅庐的菜鸟小子与她一比,郑魁自然看不入眼。
他心下嘀咕,警惕的目光则环视了一圈四周的山峦森林,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无论何时何地,都保持着戒备,因为在南方蛮荒而原始的丛林中,每时每刻都充满了危险,稍有松懈就可能殃及自己和同伴的生命。
“哼,这里的群山看似陡峭险峻,可与南方蛮荒之地相比,简直就是踏青郊游的小土丘,那些小子在这里都坚持不下来,如何还能带他们去与狡猾凶恶的山蛮人打交道……”郑魁感到后继乏人,小一辈中唯一撑地起场面只有假小子,可姑娘家总是要出嫁的,这便是他最为烦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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