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三章 定义 (第5/5页)
“嗯。”郭伟全点了点头,跟着说道:“让他在笔录上签字。”
一挥手的功夫,负责记录的人员,马上将记好的笔录拿来,让黄响签字。
等签字完了,郭伟全马上发话,把郭伟全供出的三组组长孔桓请来谈话。
孔桓今天并没有被请到纪委,而是在公安局,因为当时他并没有露面,此案请的只是从上到下一连串的人物。现在既然提到他了,郭伟全也不在于耽误点时间,等他一会。
省纪委、市纪委、省公安厅的人随即出动,前往市公安局刑警队,请孔桓过来。见到孔桓,说省纪委有请,孔桓哪敢不来,老老实实地跟随,来到纪委会议室。
和刚刚一样,也是由郭伟全和他谈话,进行询问。像黄响这种有准备的,都老实地交代了,孔桓敢不说么。
核对他当时的车牌,以及德原市提供的监控录像,上面显示的车牌号码,完全可以确定,孔桓一直在嘉洋公司门口盯着,看到了鲍佳音的车进厂。
郭伟全还是那个问题,是抓还是请。如果是请,那你就应该正大光明的登门。可你没有这么做,那算是请么。孔桓也无法辩驳,唯有和黄响一样,老实交待,上级给的任务,就是抓人。
等他交待完毕,郭伟全让他在笔录上签字,然后让人带他到下去,单独找个房间休息。
随后,郭伟全看了眼省公安厅政委许灵玄,又看了眼袁亢。三个人现在,已经都可以确定,这个案子不小。越界抓人,虽说常有发生,本市之内,跨过管片抓人的,也不是没有。但是,跨市抓人不同呀,这可不是你有一身制服就敢去的,提前必须上报省公安厅,特别还是贩毒的案子,这种案子你不上报,自己就去抓,真当省厅和对面公安局的人都是摆设。说句不好听的,不管你抓对抓错,最后难逃处分。哪个人会在没有私心的情况下,跨市抓人,明知犯错误,还敢目无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