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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死病人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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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腔调也是怪怪的,可能刚刚学会诺维王国的语言,但好在吐字清晰,不需要苏锦之找个翻译过来。

这个黑奴有点意思啊。苏锦之走到他的面前,望着他的眼睛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留下来,成为我的仆人;二是留下你的鲜血,但你可以带着这些黄金离开利兹山脉。”

那个黑奴沉默了几秒,然后起身从托盘里取过银刀划破自己的手腕,将器皿装满鲜血后说道:“我选择留下。”

“你真有意思。”苏锦之笑着重新坐回扶手椅上,朝女仆挥挥手,“黄金和荣誉都是你的了。”

女仆将制服和黄金都呈到了那名黑奴面前,苏锦之又问他:“你有名字吗?”

苏锦之低头陷入沉思。

里维斯又给他出主意:“不如就在会客厅考验他们吧?”

“那就在会客厅吧。”其实在哪苏锦之都不介意,不过里维斯总是一言不合就杀他,所以苏锦之也没得选择的余地。

里维斯见他听取了自己的意见,原本阴云密布的脸已经变成了晴天,脸上又重新带上温和的笑容。

那个黑奴很快就被两个侍卫押着带上来了,他换上了宽大的衬衫,大胸肌不再赤袒袒地露在外面,就是不知道什么人给他选的裤子,竟然是条紧身裤,把他腿中间那块肉的形状勾勒得一清二楚,随着走路一颠一晃的,异常色情。

“有的。”黑奴接过衣服和黄金,“叫做艾伦。”

“艾伦……”苏锦之低声念着这个名字,“我记得它的意思是‘巍峨的高山’。”

“是的,伯爵大人。”

苏锦之对女仆招招手,示意她把那杯血拿过来。里维斯接过血器,随后将血倒入一个透明精致的水晶高脚杯里,动也不动,望着它发呆。

这画面对于苏锦之来说太过刺目,好在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会客厅,这要真去了卧室真是有十张嘴都说不清了。

黑奴在苏锦之面前跪下后,两个女仆就端着托盘上来了,其中一个女仆托盘里装的是一碟黄金,一把银刀还有一个盛血的器皿,而另一个女仆的托盘里只有一套灰色的制服,那是黑天鹅堡的男仆制服。

女仆们走到黑奴面前停下,苏锦之由里维斯扶着从豪华扶手椅上下来,他绕着那黑奴走了两圈,开口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这个黑奴和其他黑奴长得都不太一样,换一句话来说就是有些帅。苏锦之觉得他可能是白人与黑人的混血,虽然皮肤还是黑的,但五官已经西化得很明显了。

黑奴抬起头看望了他一眼,不卑不亢道:“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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