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六章:刹加鑫 (第3/5页)
“那老兄,你同意你女儿的做法么?”云支先生又问一旁的陈老汉道。
“嗯,同意,坚决同意,再怎么说,我们也是讲道理的家庭,婷婷要是付不起啊,我们老两口就是砸锅卖铁,凑钱也要把人家这个救命钱给补上。”陈老汉同样语重心长地回道。
“其实,刹加鑫的这种激情杀人的行为,也并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来的,所以他的这个案例,同样也并不具备教育范本的意义。”云支先生解释道。
一句:“农村人,很难搞”。
道出了,刹加鑫当时内心剧烈的心理斗争。
同时也道出了激情杀人的本质。
所谓的“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或本人自身原因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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