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苇名剑术(4K4) (第2/5页)
阿加雷斯憋着笑问道:“亚瑟,怎么样?亨特先生的著作是不是觉得受益匪浅啊?”
这招有时非常好用,当动作敏捷的人站到一起,不管是不是贵族,是不是出于仇恨,决斗中使用的武器是怎样不平等,通过突刺或砍杀很快就会同归于尽。现在在很多地方都是这样,我也听说过,有些地方一个人拿着利剑和匕首而另一个人则拿着利剑和短管火枪。
“90英寸?!”
亚瑟深吸了一口气,他暗自嘀咕道:“这都快两米三了,难道在十六世纪的时候,不列颠还有人能在决斗台上挥舞着一个姚明和别人决斗吗?”
红魔鬼闻言捏着下巴道:“看得出来,这个小犹太对于赚钱还是挺上心的。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会看着这本书直摇头呢?”
有时因为治安问题,一个人在夜间会遭到多人袭击,敌人通常是四五个人或更多,有些人不仅会因此被抢劫,还会失去了生命和肢体。
但是如果我是用短剑的话……我问过伦敦的几个大铁匠铺,他们那里最长的短剑也只有27英寸,即便加上我的臂展优势,我对上伯特兰还是得亏上半步的距离。
阿加雷斯看到他这模样,终于忍不住发问:“你到底是怎么了?这书难道有什么特别的吗?不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兵击技巧吗?”
红魔鬼咳嗽了一声:“那些常规的部分,我觉得对于现在的你已经没什么用处了,所以我建议你从第90招开始看就好。”
亚瑟开口道:“因为我刚刚才发现,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乔治·银大师确实是个不可小觑的不列颠喷子。他的这本书,虽然用了一半的篇幅去介绍他的兵击理念与招数,但是剩下那一半却基本都是用来阴阳怪气源自意大利地区的迅捷剑,并吹嘘英格兰短剑的。”
拿上你的火枪吧,我的朋友,上帝保佑你拿下你下一场的决斗胜利。
亚瑟听到这里忍不住鼓起了掌:“看来乔治·银大师的这本《兵击悖论》确实是一本杰作,虽然我不能完全认同他对迅捷剑的批判,但是他对于长剑的鄙视确实是有理有据的,这种长度的武器确实不是正常人能用的。”
“他主要是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在与剑手的决斗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如下情况,由于双方对于获胜的荣誉都极为渴望,所以会在决斗中用尽全力。但是决斗中有输有赢乃是常态,击倒了敌人也不要做的太过火,我们应该看着他重新站起来,而不是乘胜追击痛下杀手,因为每个人都应该爱惜自己的生命和肢体,因为上帝把它赐给每个人,以便他能够保护自己的荣誉。因此,当您被击倒时,大声的喊出投降也不是什么值得过意不去的事情。
亨特流第99式
红魔鬼耸了耸肩膀:“如果按乔治·银的标准的话,估计得奔着90英寸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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