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千里奔袭 (第4/5页)
双马或者多马奔袭其实不是他的原创,最早可以追溯至匈奴人,汉朝时期的霍去病也同样是依靠这种方法封狼居胥。
每个人配多匹马,一匹马用来骑,一匹马则用来带少量,或者完全不带粮草辎重,交替骑行,可以减轻马匹的压力,能奔袭的更远。
但是他们有一万多人,这么多人的食物去哪里获得?
自然是走到哪抢到哪,抢到哪杀到哪。
亚瑟从来都不是什么圣母,他清楚的知晓夏亚教导他的那句话,对于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不会去滥杀,只会去杀需要杀之人,而这一次的奔袭,他们需要食物,需要物资,那么就难免会与当地的守军产生冲突。
每到一个地方,他们都会吸收当地的人进入,因此部队不会迷路,而且在西牙帝国的地盘里也没有语言障碍。
所有的主力都在港口,与布里塔尼亚帝国的主力交战。
就算驻守在附近的军队得知了某个城镇被这伙骑兵劫掠了,等到他们赶过去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凭借自己强大的机动力跑没影了。
他们没有带旗帜,也没有携带任何标志,这些军队只能从那些还活着的人口中推算出这是一伙在附近游荡的马匪。
但是显然,他们的四处劫掠最终还是会被人察觉,并且上报给皇都,最终导致敌人心生警惕。
所以他们需要快,快在他们产生反应之前。
这个时代的信息联通主要还是依靠马匹,就算有训练好信鸽也只是用来传递一些重要的战局信息以及一些情报部门使用的。
所以,只要速度够快,就足以利用这种信息的不流通,进行奔袭。
霍去病当年六天奔袭了五百多公里左右,而他们奔袭的距离要比这更远。
这种战法需要非常强大的骑兵才能完成,在整个布里塔尼亚也只有凯尔特皇家骑士团能够做到。
这无论是对于马还是人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他们的睡眠时间一天不超过三个小时,每天都是神经紧绷的,甚至就连马都不知道跑死多少头了。
不过好在在其余的城镇中可以获得马匹的补充,南美平原多,特别是有着一处很广袤的潘帕斯草原,很适合养马,所以这也是他们的经济来源之一。
终于,在第二十一天,他们到达了西牙帝国的皇都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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