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孩子 (第4/5页)
乐乐和岚珏这些年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到是互相影响,性子都稍稍有了一点儿变化,乐乐依旧沉稳,但比以前多了几分活泼,岚珏这个小调皮鬼,也沉稳不少,两个人本来一个喜欢读书,一个喜欢习武,如今搅和在一起,乐乐跟表哥学,对习武强身健体也有了兴趣。
至于岚珏,到是对读书上心起来,当然,还是没有对习武那么感兴趣,这小家伙现在天天把要当大清朝的巴图鲁放在嘴边儿,还说将来要到战场上去挣得功名,要成为一个大将军。
为了这个,自家大哥没少发火,嫂子也跟着愁眉苦脸,明德还好,他只是希望儿子和自己一样,读书取士,金榜题名,对他习武也不反对,满人重骑射,他当然也希望儿子弓马娴熟。
可如燕就真愁了,现在清朝边境还算不上安宁,大战没有,小打小闹却一大堆,就算是小打小闹,如燕也不想唯一的宝贝儿子上战场,所谓刀枪无眼,万一出了意外,那还了得!
偏偏现在因为芷云弄出一个‘义肢’的缘故,明德虽然是文人,可那一帮子武将对他非常尊重,还时不时登门拜访,对他的儿子也喜欢得很,只要岚珏想,随便就能找出一堆名将做师傅,还个个都把压箱底儿的本事教给他,那是不遗余力,上心得不得了。
明德和如燕又不能真去人家面前说,我们不想儿子习武,你们别带坏我们家乖儿子,要真说出这种话,明德恐怕就要从最受武将欢迎的文官,变成人人喊打的灰老鼠了。
好在随着时间流逝,如燕的心也放宽了不少,如今再和芷云说起自家那个混世魔王小儿子,最常见的话就是儿孙自有儿孙福,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儿大不由娘啊。
芷云到对自家侄子想选什么道路没有意见,读书也好,习武也罢,总归比变成纨绔子弟强,她打趣了嫂子几句,就坐起身,细细地看着宝贝儿子和乖乖女儿笑道:“这孩子的大名等他们阿玛回来之后再取,可乳名,现在就能想想了,嗯,看这两个小家伙都细细小小的,我到希望他们快点儿强壮起来,男孩儿就见壮壮,女儿就见圆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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