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北海王 (第4/5页)
刘邦建立汉朝之后大肆封王,最初的王爵对封地具有绝对的统治权,可以任命包括国相在内的一切官员,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更别提享有封地内的税收了,活脱脱的一个独立王国。
后来汉武帝实行推恩令,这才把各地王爷的统治权削弱收回,只剩下了封地内的食邑权。
王爵封地内的百姓一般情况下需要交两份赋税,一个是交给封王的食邑税,一个是缴纳给地方官府的赋税,可谓苦不堪言。
这也是放任到地方的官员更愿意担任太守而不愿做国相的原因,一郡之内百姓交十石税,那官府收到的税就是十石;而封国内收到的赋税还要匀给王爷一半,这也是封王国比郡更穷的原因。
北海王乃是光武帝刘秀册封侄子刘兴始置,先后传了五代,十年前第六任北海王刘翼因病身亡,被朝廷追谥为恭王,由王世子刘复继位。
刘翼性格和善,在世时候尚能体恤百姓,征收赋税一般都和地方官员商量着来。
但十六岁就继承了王爵的刘复却是贪婪残暴,这些年一直和北海官府抢着征收赋税,搜刮民脂民膏,甚至把北海王府从剧县搬到了平寿县,就是为了不受束缚。
十年的时间,刘复麾下的门客私兵达到了三千的规模,还常常与管卫勾结,为祸地方,人送外号“北海混世魔王。”
北海的政权一直由管卫把持,数任国相连管卫都无法摆平,更不愿意去招惹这个由光武帝册封,朝廷承认的北海王。
百姓告状管我什么事?谁惹到了混世魔王,那就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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