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新主意 (第5/5页)
诸如此类条款还比较多,讲的也比较细致,商户们看了一下,每隔三天可以在前门大街上集中起来摆市集,让村民们来选购他们的货物,这倒是好。
不少商户还是签订了条约,大概是看在容逸是县令,又是京城来的,想要巴结,这点银子比前任县令少得多了。
他们也不在乎这点小钱,主要是县令别找茬就行了,彼此双方都有个态度就成,银子是小事。
商户这头很好解决,容逸看商户和乡绅们很配合,他也轻松了一些,乡绅们对容逸的提议觉得很新鲜,认为真的能够方便他们村民也是好事一件,而且也不要村民钱,这就很好说话了。
定下来以后容逸就开始行动了,让衙役去海船那里联系,有的衙役则去其他村转转看看,把信息全都搜集回来了,有需要帮助的就可以写在公告牌上。
头一次些公告牌的时候也没写什么重要内容,大概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衙门的公告,属于公务一类的,第二部分是县里的各种通告,属于民俗一部分,第三部分则属于村民们相互交换信息一类,例如今天写的是王家村有一批笋子新鲜的想要处理,有需要的联系衙门,可以便宜出售,有多少斤大概是多少钱范围内可以商量等。
这样做就方便了村民,信息交换,也能保住村民们处理一些卖不掉的东西,或是能卖个好价钱。
告示牌上写得很清楚,以后此类通告对村民都是免费的,如果村里有需要的可以个人来,也可以让村长或是里正过来说,只要确定属实就可以写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