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知府” (第4/5页)
尽管不清楚“知府”二字的由来,但“崇祯”对其还是有一些了解,明朝的“府”是有这等级的划分,按照纳税粮的多少,可以划分为三个等级。
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二十万石到十万石之间,为中府;十万石以下,为下府。
自然而然地,府有等级划分,知府一职也有三六九等,上府从三品,中府正四品,下府从四品。
虽然,以后的知府统一为正四品,但明朝对全国一百五十多个府贴的标签,各个府根据自然条件的差异、人口的多寡、路程的远近、案件的多少、民风的顺劣等等,定有“冲”、“繁”、“疲”、“难”四个字。
每个字代表着一种情况,含有四个字标签的府为“最要缺”,还有三个字为“要缺”,还有两个字为“中缺”,还有一个字或者一个都没有为“简缺”。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在哪里当知府,仅仅是从那个府的标签,就可以大概可以判断那个官员的能力如何?未来的仕途潜力几何?
“崇祯”清楚地记得,同样是正四品,简缺和中缺只会给那些初次当知府,亦或是当知府时间不长的官员,尤其是初次任职之人,多是督抚奏请朝廷任命。
要缺和最要缺就不一样了,不仅是朝廷直接任命,即便是有着督抚的推荐,也必须达到两个硬性条件,当过知府,必须有极为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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