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一) (第5/5页)
我现在虽然倾家荡产,离开了恋爱四年多的女友,也愧对父母无面目回家,但是我还不到三十岁,实在是不想就此死了。我知道只要这黄衣女鬼再喊我几声,我就再也无法收敛心神了,必死无疑。
黄衣女鬼离我越来越近,面貌也依稀瞧得清楚了,她面容白净丰满,只是口鼻一片模糊,唯独两只眼正如我白天所见相片中的那两个黑色旋涡,房间里虽然黑暗,但是这两个黑色旋涡简直比黑夜更加漆黑,是一种完全没有生命迹象、如同太空黑洞一样的黑暗。在她苍白的脸色映衬下,更显得狰狞可怖。
我吓坏了,我承认我当时如果不是全身僵硬,一定会尿裤子的。她似笑非笑缓缓伸出手,往我的脖子上作势要掐,就在她的手刚碰到我的脖子的时候,忽然怪叫一声,化做一团黄雾散去。
我发一声喊,从床上坐起来,呼呼地大口喘气,只见窗外阳光灿烂,耀眼生花,再看看表竟已是早晨十点了。我环顾左右,房间中一切如常,静悄悄的,只能听见自己急促的喘息声和心脏“怦怦怦”的跳动。
难道是南柯一梦?
若说是梦,梦中的情景怎能如此真切?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这才想起来脖子上挂着一条楠木项链,这是韩雯娜去泰国旅游时给我买的礼物,项链由三十六个细小楠木数珠串成,数珠上微雕着全卷的《南无妙法莲华经》。
当时韩雯娜送给我的时候,说过这是高僧开过光的护身符,希望它佑护我平安吉祥。想不到昨夜,它竟然救了我的性命,我抚摸着项链,思潮起伏,口里默念着娜娜的名字。
中午我又煮了两包方便面,吃过之后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我想到这间房子处处透着古怪,再住下去非神经不可,要不要给梅姐打个电话,把房子退掉?
我性格中有一种重大的缺陷,就是太过心高气傲,都说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傲骨我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的,但我自尊心很强,处处不想被别人看低,又自恃头脑灵活身体素质出众,甚至觉得世间事没有我做不到的。若不是过于高看自己,也不至于混到现在这个地步。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虽然知道自己性格上的种种缺点,却无法克服。这时想到要找梅姐退房子,不由得又激起了我破罐破摔的傲慢之气,心想我平生从未见过鬼怪,近日来运气衰落,所以这些不干净的东西才会出现,我要是怕了它们,真是枉为男子汉大丈夫了,不过搬家以来的这几件事说来也十分蹊跷,似是而非,缺少有力的证据能证明确实有鬼,说不定就是睡眠不足产生的幻觉。再退一万步想:就算真是闹鬼,鬼把我杀了,大不了我也变鬼,那时候再找害死我的女鬼算账,他奶奶的,大家都是鬼,我还怕她不成?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已经下午四点多了,我既然打定主意住下去,就抖擞精神,来到这小楼的院子里散步,说是院子,实在是小得可怜,左手墙边有个小小的花坛,右边拉了根绳子,晾着几件衣服,地面是正方的大块青砖所铺,时间久了,已磨得毫无光泽。
整个小院配着这幢二层的洋式小楼,虽然破旧,却有一种文物古玩所独有的颓废之美。天津民风淳朴,楼里的居民知道我是新搬来的,都很热情,围着我问东问西。
我跟他们闲聊起来,对我的四家邻居也多多少少了解了一些。在一楼除了我之外还有两户,我住楼道最靠里的单元104,旁边一家103没人住,依次往外是杨琴、杨宾姐弟所住的102,最外边是一家三口,一对夫妻和他们的女儿。这家丈夫王师傅四十来岁,下岗在家闲着,偶尔出去做点小买卖,妻子三十五六岁,是个会计,大伙都称她“王嫂”,家里有个七八岁的女儿小华在念小学。楼上两家,分别是一位姓沈的孤老太太,一家开出租的刘师傅,刘师傅家两口人,他和十九岁的女儿刘凤彩。聊了一阵子,快到吃饭的时间了,各家大人都分别去做饭。我光棍一条,自己吃饱全家不饿,饿的时候随便煮几包方便面吃就行了,所以我仍然在院里闲坐。
六点左右杨琴姐弟回来了,姐姐杨琴回家做饭,杨宾看我在院里坐着抽烟,就凑过来跟我聊天。杨宾不上学,又是外地人,没什么玩耍的伙伴,他见我也是外地的,而且没有大人的架子,说话挺逗,就喜欢找我来玩。
我对他也是比较有好感的,于是就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侃了一会儿,杨宾问我会不会讲故事,我说:“讲故事啊,那我太拿手了,你想听哪种故事?”
杨宾想了想就说:“西哥,讲个鬼的好不好?我在老家就特别喜欢听吓人的。”
我嘴里答应,心中暗骂:“这臭小子,听什么不好,非要听鬼的。这两天老爷我算是跟鬼缠上了,连讲故事都要讲鬼的。今天有必要吓唬吓唬他,要不然以后他还要让我讲这些怪力乱神。”
我正盘算着要讲哪个惊悚的段子,杨琴把饭菜端了出来,招呼我和杨宾一起吃饭。我本想拒绝,但是饭菜的香气扑鼻而来,这种家常菜我很长时间没吃过了,连忙假装咳嗽一声,借机把口水咽了下去。
杨宾也拉着我的胳膊劝道:“西哥,一起吃吧,我姐姐做的菜很好吃,来嘛,来嘛。”
我假装客套了几句,便跟他们坐在院里一起吃饭。杨宾让我边吃边讲故事,杨琴听说我会讲故事也很高兴,让我快讲。我紧扒了两口饭,已经想到了一个段子,我在大学念书时经常给同学们讲段子,工作之后虽然没什么机会表现,但是当年的经验还是记得的,讲恐怖故事需要营造气氛,于是我压低声音不紧不慢地讲了出来:
我讲的这件事啊,非常悲惨,而且绝对是真的(这是我惯用的伎俩,是一种心理暗示,一个“真”字,就立刻让气氛凝重起来,听众也从放松的状态中变得认真了)。
刚解放的时候,有个从军队转业到地方当警察的男人,此人姓林,他的工作是法医鉴定。所谓法医,就是做解剖尸体、勘察命案现场进行分析的工作。公安局配发给这个姓林的警察一部德国进口照相机,为什么给法医配发照相机呢?因为法医要对被害者的尸体拍照存档。
姓林的法医就用这部德国相机拍了很多死尸的照片,这些死尸没有一个是正常死亡的,有出车祸撞死的,有被人用刀砍死的,也有从高处摔下来死亡的。就这样,林法医干这行业一干就是二十年,这部德国相机他始终舍不得换掉,因为非常好用,照出来的相片的逼真程度,让看的人以为是真的在看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