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大风 第一百五十三章 未雨绸缪(一) (第3/5页)
财政大臣韩浪道:“这方面,我先来说说赋税的问题。原本前清的货币赋税,名目上是按银两交,实际上绝大部分农户的收入是铜钱,只好用铜钱去兑交,而大户可以按官价交,小户就只能交时价,这样小户就比较吃亏。土改后,百亩以上大户都拆分了,金融改革后,铜钱和银两也都废除了,统统交法币也就是华元,以前大户占的便宜我们就都收回来了。”
“如今徭役也废掉了,改为政府出钱雇工,不过这个徭役以前是折银加派的,现在我们折钱加派,百姓颇有不满,我觉得,这部分的加派就可以用公粮抵消。”
“恩,韩浪说的是纯粹财政的方面,一部分赋税的确可以用实物抵消。但这个交公粮最主要的是政府每年按一定量向农户收购产品,是我们拿钱买东西,而农户在定量范围内不允许囤积不卖,这和赋税本质上是不一样的,而应解释为政府调控经济的积极手段。”莫宁毫不吝惜口水地解释道。
“公粮是按什么价收购?”内政大臣杨正金似乎对此颇有兴趣。
“应该是比市价稍低的价格征购,因为要折算进征购机构和运输的耗费,卖的时候才能平价。具体来说,市价高的时候比市价稍低但比平均价高,市价低的时候就按时价,按韩浪的提议,可以注明扣徭役折费,在价格里再扣一成。总之也就是所谓的高低随市,但实际上政府可以用历年的储备进行买卖平价,低价抵消高价,过于低价的时候就大量收购,恩,低价时就多购少卖,高价时就少购多卖,政府方面的总体购价就实现平价了,不会吃亏。”
莫宁显然对这个问题做了不少研究,大家看起来都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但与那个时空不同,我认为,我们的公粮征购,不应以个体单户为对象,而应以联合社或农会为单位,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行政成本,简化乡村行政体系。”
“农会?提高小户农民的谈判能力吗?”张志高有疑问。
“不仅如此,我设想的农会是以在乡退伍军人为骨干的组织,以在乡军人会为组织核心,按生产类型和平均贫富水平自然组织,不按行政地域分割,也不按区域贫富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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