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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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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穿过村子,直接去了镇上,一路不停的往都城的方向去。

进城时时辰还早,秦肃凛带着她去了古源街,就是上一次张采萱遇上抱琴的那个酒楼那条街。

古源街上来往的人大多都是普通百姓,也有稍微富贵些的人家,当然,如上一次抱琴主子那种豪贵的,也偶有看到。

这条街上的东西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比较友好,布料之类的比欢喜镇的要便宜些,张采萱直奔布庄,秦肃凛护着她进门。

张采萱不买那贵的丝绸,只买细棉布,甚至还买了两匹粗布,足足买了五六匹,若是只他们两人穿,怕是几年之类都不需要买布了,省点的话,十几年都够穿了。

她最近有意无意避着阳光,可不想成亲的时候晒成了炭。

想到成亲,秦肃凛约了明日她一起去都城买东西,主要是备些布料和瓷器,算是嫁妆。说起来,他在家中摆设上,也愿意征求她的意见,也愿意下厨房,张采萱觉得很幸运,能够在南越国遇上这样一个人。

要知道,她在张家住了那么久,一次都没有看到张全富和几个儿子进过厨房,就连热水,也是要李氏他们打出来的。

翌日一大早,秦肃凛来敲门时,马车已经备好,张采萱一身翠绿色衣衫,凭添几分清爽之意,头上簪了那支葫芦玉簪。

秦肃凛看到她,肌肤莹白如玉,颊上微带粉色,喉咙动了动,本以为一个月后成亲已经很快,这会儿却觉得还有许久。

村里的姑娘成亲,有那娘家大方的,是要做出好几套衣衫的,省着点穿,好几年都不用添置新衣了。

张采萱这个就有点太夸张了。

伙计并没有因为她不买绸缎而不高兴,见她买那么多细布,态度更加殷勤。

秦肃凛一路沉默跟着,眼看着张采萱选了两匹深蓝色和天青色一看就是男子用的布料时,嘴角勾了勾。

他顿了顿,道:“采萱,走吧。”

声音有些低,似乎还有点哑,张采萱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见他面色如常,也放下心来。

当然,秦肃凛那铜色的肌肤,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来。

现在村里的人不算忙,现在这个时候,招短工的地方已经不差人了,不过因为有顾家造房子,比起以前出去打短工的工钱还要多些,倒是耐下心来去地里拔杂草了。

不过那是没门路的,但凡有点办法的人,都去了外头,谁又会嫌弃银子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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