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28) (第2/5页)
任川听出方木的弦外之音,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然后,他尴尬地笑笑,低声说:“下午的事……实在很抱歉。”
方木移开目光,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
“可是,我就是搞不明白,这个‘城市之光’为什么要杀我?”任川又喝了一口酒,“我把身边的人翻来覆去地捋了好几遍,还是想不出我到底得罪了谁。”
“你不用费那个劲了。”方木说道,“他不是你认识的人,甚至和你没有半点关系。”
“那他为什么要杀我?”任川瞪大通红的双眼,“就为了那个判决?”
方木不说话了,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显然已经默认了他的结论。“操!”任川一脸愤懑加无奈,“那可真他妈是冤枉我了。”
方木有些不解:“冤枉你?”
“绝对是冤枉我!”任川急赤白脸地说道,“那判决是审判委员会定的!”
方木点点头,似乎已经知道任川为什么觉得委屈了。
所谓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审判组织形式,也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通常,审判委员会可以讨论以及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的结果。换句话说,审判委员会可以改变合议庭做出的判决,且合议庭必须服从,并以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审判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这个“集体负责制”意味着,没有人需要为决议负责,出了事,由“集体”扛着。
“我们那个破法院,上头放个屁都当响雷听着。”谈到齐媛案,任川满腹牢骚,“今年,有家权威法制刊物发了篇文章,叫《司法活动不应被社会舆论绑架》。我们院那个重视啊,专门组织法官们学习、讨论、写心得体会。让我们不要被社会舆论左右,必要时要敢于对舆论说不。齐媛的案子起诉到法院之后,我是真心觉得这小姑娘没说谎,那老太太就是想讹俩钱,弥补一下经济损失。所以,我最初拟定的判决是小姑娘没责任。可是,坏就坏在这案子的社会反响太大,院里讨论了一下,决定拿这个案子开刀,说是坚决维护司法机关权威。你们不是嚷嚷小姑娘是见义勇为么?好!我们就判她赔钱给老太太,让你们知道知道,法院究竟是谁说了算!”
任川越说越气,双眼几乎要凸出眼眶,嘴角也满是飞沫。
“我找领导谈了好几次,说这么判不行,老百姓肯定不干。领导说没事,司法权威大于个人利益,出了问题有审判委员会担着——担着个屁!最后还不是我他妈背这个黑锅!”
听罢,方木点点头。对于这个判决的形成过程,外界乃至新闻媒体是不可能了解的。不管任川对判决结果的意见有多大,最终仍然要以他所在的合议庭为名发布。面对镜头时,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的也只能是他。
想到这里,方木有些同情这个委屈的法官。一个违背其本意的判决,却给他带来了死亡威胁。然而,事到如今也只能承受,他总不能去电视上大声疾呼:“做出判决的是审判委员会,‘城市之光’,你杀错人了,去宰了我们院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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