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私有制 (第4/5页)
“可有发现秘银矿?”
鲍信摇头道:“暂时没有,曹司长说上林县的地形不适合秘银矿的衍生,存在的可能性很小。”
莫归心里有点小小的失望,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王老,鲍院长,我上次说过,等晋级到县城的时候,我们要实行私有制,你们可有考虑过?”
“回大人,我们政务院经过多次商讨研究,加上实地走访,再参考汉唐帝国,已经有了初步的草案,请大人过目。”鲍信递上来一份资料。
莫归快速浏览一遍,很详细,基本囊括了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只是有一些地方还不尽如人意。
他们是浩劫后成长的一代人,私有制的社会制度他们也很陌生,做到这种程度算不错了。
“很全面,总体可以,我再强调几个方面,你们参考修改一下。”
莫归理了理思路,再次发声:“首先说土地,民生之本,不管帝国还是我们领地,都是种地的人最多。
汉唐帝国土地私有,允许买卖,但是现在已经出现了土地兼并的恶果,大量百姓失地,沦为佃农,再发展下去,百姓就无法生活了。
但是土地私有先例已开,再想收归公有,恐怕就连百姓都不会乐意。
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必须确定土地公有,所有权在领地,个人只有使用权。
一个人出生后领地配给他一定数量的田地,以村或者镇为基本单位,到他死后田地收回,中间不允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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