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甲等女监 (第4/5页)
释珍说,乙等监房就要好上一些,四五个人在一起,关的都是有些身份而案情并不复杂的,乙等监房里就将地上的草帘子换作了一条通铺,上边摆着一人一条被子,环境就比丙等监好上许多。
他说,“以两位夫人这样的人物,又是西州天山牧场高级官员的家眷,住乙等监也是不妥当的。”
大唐的监狱机构设置分为御史台狱、大理寺狱、州县之狱。
大理寺狱主要关押收禁各部、司、寺、监的犯罪官吏,以及京城的重要罪犯,还有外地押至京城的钦犯、重犯等。由大理卿、少卿管辖,具体公务则由寺丞率狱吏具体管理。
御史台狱,也称台狱,主要收禁御史弹劾的官员以及皇帝交办的大案要犯。由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管辖。
而各州县狱,主要是收治地方辖区内的普通案犯。当阳县狱分为男监、女监,各分甲、乙、丙、丁四等,其中丁等监和甲等监都是单人监。不同的是丁等监关押的是已经查明待批的死刑犯。
两人一边听释珍都头介绍,一边随他往前走,口中不住地称着谢,释珍道,“两位夫人客气了,在下在公门中有些年头了,好人坏人还是看得出来的,以两位夫人这样的人品,怎么会做杀人害命的事?你们权且在这里委屈一两日,依我看用不了多久,一定会水落石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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