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勇士 (第2/5页)
宋阳沉默片刻,突兀道:“秦大哥,宋阳拜谢!”说着投身欲拜,可秦锥却一挥手托住了他,声音沉闷也沉重:“不受!男儿当报国,自幼学艺便是为了杀贼,分内事,无功,不受拜谢。”
这时台下忽然响起一声喝彩,不知是谁,而下一瞬间里,无数喝彩声于寂静之中遽然爆发!
南理西陲匪患举国皆知,吐蕃藩主残忍好杀,手下军兵时常越境掠劫,屠村之事司空平常,所有南理人都视吐蕃毒蛇猛兽,心中恨极了他们,此刻大好战士锵锵而言,如何能不换来漫天喝彩。
半晌之后,场面才再度恢复平静,而宋阳的话还没说完:“秦大哥,你的脸为何会被烧成这样?”
秦锥昂首,神情骄傲,丝毫不觉得自己面孔丑陋:“为救人,十三年前恶贼掠劫、烧村,我们赶到时贼人已退,眼前只剩一片火海,我听到有娃娃哭声就冲了进去。总算老天保佑,娃娃被我救出来了,是个男孩。”
“我粗通医术,明白这样的重伤,一辈子也无法彻底痊愈,每逢天气变化都会剧痛不已,视力也会慢慢减退,现在或许不觉,但少则十载、多则二十年,会失明的……秦锥,你后悔么?”
秦锥狰狞而笑:“后悔?你可知,我救下的那个娃娃,如今也学了一身好武艺,入伍当兵,与数不清的好娃娃一起镇守苦水关,上个月传来消息,小兔崽子已经交回来三颗狗贼头颅!你说我后悔么?!”
台下有人饮泣,有人咬牙,更多的人则双拳紧握。
宋阳却还嫌不够,继续道:“有个不情之请,秦大哥能否除下上衫?”
“有何不可,这张脸都不怕见人,何况胸口肚皮。”笑声中,秦锥伸手撕裂上衫,从前胸到后背,除了烧伤痕迹外,只有数不清的纵横伤疤,肚皮上还有两处凹陷纠结的皮肤,曾被长枪破洞后长好的样子。
宋阳的声音渐响:“我听说,真正勇士只在胸前留疤,后背的伤痕是逃跑时才会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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