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第2/5页)
相比起太阳的快,现在还打快的超音速、马刺,在进攻速度上要显得慢上一些,更注重队员之间位置的变换和配合。
几乎在一瞬间,纳什就想通了这些。
“控球中锋”是这两支球队所共有的一个特色。
“啪”
刚过半场,纳什就将球掉到了张伯伦的手里。
一个优秀的控卫,最重要的本领就是,根据场上球员不同的特点,执行不同的战术,这也是控卫被称之为“临场指挥官”的原因。
张伯伦需要手里有球权,纳什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传球了,而且与里德诺不同的是,他选择的传球的时机非常的好。
速度全开的张伯伦,很明显不是奥尼尔可以跟得上的,所以场上的另一个二年级球员詹姆斯,有速度、有身高、有力量,也有想法,就成了防守张伯伦最好的人选。
詹姆斯在极力的奔跑,就在他快要追到张伯伦的身后的时候,纳什突兀的传球了,这时候篮下无人,张伯伦是所有球员中领先的那个箭头。
张伯伦是快要轻松的将篮球放到篮筐里的,但别忘了,这是一场表演性质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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