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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 大秦地方官制,赵术要皇权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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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尉,掌郡驻军,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

郡司寇主管治安、侦缉盗贼。

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

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

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

喝了一口热茶,赵术走出了书房,他对于当下的大秦地方官制,也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

而且,他脑海深处,还有看到的关于大秦的后面的官制。

半个时辰后,赵术走进书房,开始提笔书写:

大秦地方官制:

咸阳乃国都所在地,不设郡守而由朝廷直辖,其长官为内史,位同九卿,得参与朝政。

县为大秦第二级行政机构: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

县丞为县的次官,职比郡丞,铜印黄绶、秩四百石。

县尉,掌驻军!

内史属官有:都水长、都水丞,掌水利:铁官长、铁官丞,掌冶金、制造农器;廪牺令、廪牺丞,掌粮食仓库和牧养祭祀用牲畜。

大秦地方设置郡,郡作为一级行政机构,设郡守、监御史、郡尉,司寇四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

郡守银印青绶、秩二千石。

除监御史,县令,都尉之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监御史隶属监察御史府,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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