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抛弃 不放弃 (第3/5页)
“王公公,此事怨我,自己先表态答应崇祯皇帝陛下不波及周国丈,却没有将这事及时报告闯王,致使此事发生,有点误会。本官这就报告闯王,看是如何解决是好。”
王承恩一看宋献策把一切都揽在自己头上,心想这个宋献策还真顾着李自成的面子。不过此来本就不是为难宋献策的,崇祯的这张条子不过是敲门砖而已。当下便说:
“宋大人不必自责,此事在下认为虽有不妥,也不是宋大人之错。再说也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
宋献策一听,莫非要让大顺把钱退给周国丈,这事自己说了不算,恐怕闯王想退也不能不忌惮刘宗敏的臭脾气。心想还得问问明白王承恩到底有何解决办法,要是提出退钱那也只好硬着头皮报告闯王定决了。
王承恩见宋献策满脸为难的神色,知道是时候抛出自己的说辞了。
“宋大人,在下也知道宋大人的难处。既然是追赃助饷,追了再退显然大为不妥。退了周国丈的钱,势必引起其他没能退钱的人心中不平,目下正是谣言汹汹,如单退周家的钱,恐怕各种谣言更盛。故在下以为,即使追错了,退钱也不可取。但有鉴于这有关颜面,在下觉得还是不要拂了大明皇上的面子,免得横生节枝。在下有个建议,也许能解决这个问题,还能一举多得,只是操作起来有点复杂,不知宋大人可否听在下的建议?”
宋献策一听王承恩有办法,心想王承恩的主意向来管用,这次想必也是如此,因此一拱手,说:
“还请王公公指教!”
“在下以为,周家这个钱,本来不该追。既然追了,便不能退。不该追的原因是因为宋大人当初答应了大明皇上,则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应在大明皇上头上。我们要想一个万全之策,第一步,把钱以某种名义送给大明皇上,再通过大明皇上把这个钱以一种不让别人起疑的方式送给周国丈。这第一步好办,随便找个理由都可以送钱给大明皇上,但若是大明皇上直通通把钱再送给周国丈,这与退钱无异,传出去于舆情和大顺内部皆有不利之处。所以在下斗胆想出一策,若用此策,整个环节天衣无缝,而且还有诸多裨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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