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 来啊,看谁砸死谁? (第4/5页)
投资是投资,创业是创业。
眼书市值那么高,投资者用上百亿美金的资金,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和眼书一模一样的社交网站,甚至直接用钱买用户。但是,为什么他们情愿只要眼书百分之5或者更少的股份,也不愿意自己去创建一个同样的公司呢?
前世的阿里巴巴集团,有那么多拿不到它股份,或者不愿意花高价拿它股份的人,自己创建了同类型的公司,结果呢?能够达到市值超过两万亿的地步吗?
投资商的钱,其实并不是他们自己的钱,而是客户的钱。
客户允许他们投资一个有前景的公司,但是绝对不会同意他们用这些钱,去成立自己的公司。
而且,微信已经拥有了超过四亿的用户,如果不是上市需要时间,需要各种各样的手续,李大牛完全不需要融资,直接上市圈钱。
它就相当于正要上市的阿里巴巴,没有上市,而是去做第一次融资,可想而知价值是多么巨大。
正常的互联网企业,第一轮可能只需要几千万的融资,第二轮才有可能上亿,第三轮可能只需要几个亿。
但是李大牛创业的时候,不差钱,四亿美金已经砸出去了,直接将微信砸成熟了,所以,他才敢漫天要价,才不怕这些人用更少的钱,来和自己抢市场。
和安德商量了一下之后,李大牛心中已经有了数,再次约见了几个投资商,经过一番激烈的磋商,最终确定了以下融资方案。
花旗银行出60亿美金,换取tc网络百分之10的股权。
红杉资本出42亿美金,换取tc网络百分之7.5的股权。
眼书以自身3%的股权,置换tc网络百分之15.5的股权。
具体的细则,除了李大牛拥有一票否决权,任董事长,其它股东不能无理由提出增资之外,也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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