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9章 商法、税法 (第4/5页)
夏鸿升精神一振,却又有些无奈。
向古代人解释商业能提高生产效率这件事是挺困难的。
在这些唐人眼中,商人不就是在甲地买了便宜货,运到乙地销售么?中间可曾创造什么新东西了?可曾为社会贡献出生产了?他来回跑自己还要浪费粮食!大家都用自己的东西不就完了吗,何必养着一群“寄生虫”。
这就是在古代商人的尴尬——不能做出像粮食、绢帛一样肉眼可见,伸手可摸的好处来。
“自由市场”,“看不见的手”这种概念显然超出了这帮古人的理解范围。夏鸿升也不知道该如何同李世民解释。
“陛下所言,微臣亦有想到。凡世间之事,皆有其两面,有光必有暗,有利必有害。”夏鸿升说道:“朝廷所能够做的,就是发扬其利,抑制其害。而不是一棍子打死。那突厥人凶残无礼,咱们不是还能用铁链锁了,去给大唐修路,减轻百姓的徭役么?商人亦如是。朝廷虽准其开限,自然也要给他们套上枷锁。这些枷锁,就是方才臣所言朝廷所定之商法、税法等法度规制。朝廷要考虑到种种可能之情形,并针对其定出法度来,然后便只要依法而行就是了。打个比方,比如说为了防止商人垄断,那么朝廷可设有司对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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