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坎坷诉讼 (第5/5页)
李健将手中的第二根烟头按到自己书桌上的烟灰缸内掐灭,瞪了我一眼,说道:“老子想当律师可是因为法制信仰和理想,我家可不困难。”
我摆手说道:“好了好了,你这个律二代有情怀好了吧,罗超继续汇报。”
罗超说道:“然后老子又要跑法院申请新的协助调查函,一直到昨天早上,才由李健开车,拉我和张老师去华阴区拿到程娟舅舅和表弟的身份证号码,完善了立案手续,再由我昨天下午把所有齐全的材料交到法院立案大厅,现在在等法院通知去缴费呢。”
需要说明的是,罗超不是律师,作为公民代理,为另一个公民打官司,包括立案、出庭等是可以的,哦,是在当时可以,现在公民要代理案件,如果是单位作为当事人,需要提交材料证明该公民是单位的职工。如果是自然人作为当事人,那就需要该公民是该自然人的近亲属,或者获得当地基层组织的许可,并承诺不收取代理费用,才能获得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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