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义气】(上) (第3/5页)
我们被赶来的警察包围了,随即全副武装的警察们很紧张的把我们所有人都带回了警察局。至于死者,自然也有法医带走了。
很显然,短短的时间内,我这么频繁的造访警察局,倒是让诺顿很意外,至少这个被我气疯了的老家伙,看来倒是很想趁着这个机会整我一把。不过我的律师还是非常厉害的。
我一口咬定了,我是在路上被人袭击。
“这是一场蓄意谋杀!”我的律师是一个四十岁的中年人,华裔,带着眼睛,略微有些龅牙,我只知道他姓周,在温哥华的律师圈子里外号叫做“龅牙周”,是一个这方面的高手。他义愤填膺的对着诺顿大声道:“从现场的初步证据看来,我的当事人是受害者!他在回家的路上,无故被一帮武装歹徒袭击!而且这是一场明目张胆的谋杀!!请问,身为警方高级人员,您原本应该对于在您的管辖范围内,出现了这种严重的恶意犯罪行为而感到羞愧!而不是无缘无故的找我当事人的麻烦!我的当事人是在遭遇到肆意谋杀过程中,为保卫自己的生命,才出手于犯罪分子搏斗,这种情况下,他出手杀人,在法律上是无辜的!”
原本诺顿这个老家伙,还想以黑社会仇杀的借口,把我拘留在警察局里协助调查,就算关我二十四小时,对于他来说,都是很爽的吧。
但是,他注定要失望了。
至少,我在温哥华的所有的档案记录,都实在太干净了!我没有触犯过任何法律,甚至没有违章停车,几乎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守法纳税好市民。
黑社会?哪个黑社会老大不是案底能放几个档案柜?哪里见过我这种记录纯洁良好的黑社会?
ok,你可以说八爷是黑社会,但是他老人家已经死了。
至于想暂时扣下我,我的律师第一个就敢拍桌子对诺顿大吼大叫!
最后,诺顿快被气疯的时候,还是道格出面,他出面正式释放了我回家。但是至少我签署了一份文件,保证我将在未来的一周之内,不得随意离开温哥华,因为我是这场案件的当事人,所以我必须配合调查,在警方需要的时候,我必须在一周之内听从警方的随时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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