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茅氏工坊 (第2/5页)
苏家也不是一无所获,粉笔的生产分给了苏家,这是回报当日苏家无条件支持,投桃报李之举,只是西厢剩下的不到十三斤水泥,掺入石膏之中,生产的粉笔十分有限,只能勉强应付县尊许县令的各级献礼所需。
不管怎么样,应付许县令的献礼所需暂时是够了。
这一切都是茅庚的建议,明面上却是康老安排,跑腿传话执行的,一切都是扶国铁。
这样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利益均沾原则,其实扶家还是占了大头,以康老的脾性,当然是要依着茅庚的。
茅庚觉得,自己与这三家适当的利益捆绑,乃是最为顺理成章之事,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能说这三家与自己有难得的缘分。眼前的好处便是自己的安全能够得到更有力的保障,长远来说,自己需要资金人力诸如此类,这三家的潜力都要激发出来才好。
说起木匠,扶国锡倒是有一个人选,是扶国锡的妻兄、谭修竹的二弟谭成竹,这年头肥水不流外人田,亲戚之间互相举荐是理所当然之事,茅庚觉得扶国锡称许的,应该不会太差,自然欣然接受。
茅庚既要试制升级版的油印机,又要炼焦,扶国锡那里实在施展不开,如今又有了钱,便决定在临近建一处简易的竹楼,建一个自己可以全权安排的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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