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0章 精减机构 (第4/5页)
至于新近开拓的地区,因情况特殊,军政未步入正轨,还是暂时保留巡抚一职,以统一事权,迅速恢复民生。”
诸葛敏考虑得很周到,什么官职有必要保留,什么地方需要特别对待,都考虑到了。
按他这么一说来,除了兵备道依旧保留作为地方常设机构外,巡抚一职也基本成了临时机构,一但地方治理上了正轨,巡抚一职便也要撤销,还政于三使司。
这个方案是比较让秦牧满意的,殿大大臣反对的也不多。
首辅司马安出班说道:“秦王,目前我大秦统一天下的步伐稳步推进,江淮新拓数府之地,西南尽纳贵州一省之境,这些地方都需要派遣大量官员前去治理;
裁撤下来的官员,只要尽量调用到这些地方,而不是让他们罢官回家,相信所引发的反弹就不会很大。
只不过各地的兵备道原本是直接向巡抚衙门负责,现在如果要裁撤巡抚衙门,而保留兵备道,则兵备道改辖于哪个有司之下,这需要详加斟酌才行。”
这确实是一个需要谨慎考虑的问题。
兵备道有其特殊性,它不可能单纯的只管兵备。所谓的兵备,肯定要涉及一些刑政事权。
一但撤巡抚衙门,兵备道改辖于哪个有司之下,立即就会让哪个有司的实权大增。
布政使司管政,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事,这是明初地方上三权分立的格局,而三使司又以布政使司为首。
兵备道管兵备,但鉴于它的殊性,又不可能真的单纯只管兵,不涉政。如果让兵备道辖于都指挥使司下,则都指挥使司的实权基本上就凌驾于其他两使司之上,地方上“军”凌驾于“政”之上,这会产生很大的隐患。
如果象明朝那样,兵备道道员由都察院派出,而改将兵备道衙门辖于都指挥使司之下,这看上去也能起到制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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