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八章 蛀虫(上) (第4/5页)
海上的情形,贾涉不清楚。但在淮南各地,军队都成了走私队伍的护卫,官员被走私队伍豢养。主导走私的商贾们,力量越来越强,隐约开始和背后的保护伞分庭抗礼,甚至隐约把定海军当做了新的保护伞。
反倒是本来应该厉禁走私的淮南各官署,起初都从商贾手中得到好处,又因为贾涉的周旋,所以投鼠忌器,眼开眼闭;现在他们则发现,商贾本身就已经尾大不掉,成了官府不得不正视的庞然大物。
别的不说,只说贾涉眼前的谢国明。此君号称要出百万贯钱财参股,当然是胡吹大气,意图一鸣惊人。这等商贾敛财的本事,不可能超过手段高明的贾涉自己。
贾涉估计,谢国明家中私产约莫有我贾某人的一半,也就是二十万贯,算上那些走私途中火并所得、埋在床底下见不得人的金珠,还有两万贯。
这样身家的商人放在早年,顶多是一头养肥的猪,淮南这里执掌重权的官员随便勾一勾手指,就能让他们家财荡尽。
但现在,局势和早年不同了。关键不在于这些钱财本身,而在于谢国明多次往来北地经商,仅仅两年就赚出了这么大的身家,自然有他可用的力量。
据贾涉所知,谢国明掌握了六艘船、三百名水手、三百名精壮的民伕,缓急时都可充作护卫。他在扬州、高邮、宝应、楚州都设有自家的仓储和旅舍,日常为他工作的丁壮,另外又有五百人之多。
此刻恭敬聚拢在贾涉身前的走私商人共有二十三家。他们每一个的身家都不次于谢国明,掌握的力量也大体不差,壮丁普遍在千人以上,甚至有多于两千人丁,家中备有弓刀甲胄的。
这样一批人,早年根本上不得台面,是随时会被官府找个由头斩首示众的货色。在南北贸易兴盛之初,他们为了打通一条贸易路线,也不得不沿路卑躬屈膝地磕头。
但两年下来了,他们的钱袋子鼓了,底气足了,胆色就壮了。就算没有周国公组建商行的号召,这二十多家走私商人手中控制了三万多的壮丁,其中多有凶狡桀骜之徒。凭此力量,他们成事或者不足,败事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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