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乡村制度 (第4/5页)
乡长管理一个乡的行政事务。
巡检所长管理乡治下村庄的治安。
巡检直接照搬记忆里公安的职能。
乡设立巡检所,县城设立巡检局。
乡长负责管理乡村,他属于最基层的官员,每个月能领取饷银。
乡里组成一个小型县衙,有管理财政、征兵、收税的官吏。
村里主要靠村民自治,乡长提名村长候选人。
村民投票选举靠谱的村长管理村庄。
村长候选人必须是他们的支持者。
比如退伍军人或是军人家属,支持苏河造反的积极分子。
乡长有权罢免村长让村民重新选举,巡检有权抓捕违法的村长。
苏河也不怕村长因为权力膨胀,在村庄里像士绅那样作威作福。
村长不属于脱产官员,半工半农。没有饷银但给予一定津贴。
苏河经过仔细计算,去除脱产士兵的人数。
现在的生产力,一个乡只能支持五六个脱产官吏。
没那么多官吏,只能管理到乡,村里靠自治。
想直接管理村,招募不到足够的官吏。
这个乡村管理制度下,村庄在乡长的指导下进行自治,直接把行政权力延伸到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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